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在环境犯罪中是否应当引入严格责任制度在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分歧,但是学界对严格责任的批评大多集中在绝对严格责任的弊端上,而相对严格责任不仅可以解决环境犯罪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证明责任问题,也可以很好地避免绝对严格责任的弊端.不过因为相对严格责任制度也存在其自身的问题,因此,需要从三个方面对其适用进行限制,即严格限制适用罪名范围,将相对严格责任的适用限制在污染环境罪之中;严格保证被告人的辩护权,强化对辩护理由是否成立的判断;严格遵循刑法基本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2.
3.
郑祖星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9(6):120-125
风险刑法理论自提出以来就不断地有学者进行讨论,支持者认为其能够解决我国现行刑法无法解决的问题,反对者认为风险刑法理论的社会根基不牢。但是风险社会的存在有其客观可能性,同时,事物的两面性又决定了风险刑法既有其合理的一面也有其不合理的一面。风险刑法有侵犯人权的可能性、有背离刑法谦抑性的危险、有阻碍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可能性,但是风险刑法理论仍有其独特的价值,所以在适用时应当采用适度扩张罪名、适当的扩展责任主体范围、前移犯罪构成标准以及构建科学的风险刑法立法模式以及完善的风险法律体系的方式对风险进行应对。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