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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起诉是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都已确立的一项起诉制度,尤其是在德国和日本的司法实践中已有了良好的运行。考虑到暂缓起诉制度的价值,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与司法运作经验,这一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应当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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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教育以“双元制”为核心,经历了从13世纪的萌芽阶段,19世纪进修学校的诞生阶段,到20世纪中叶职业教育的完善阶段,扩建阶段以及后期国家介入,立法保障等漫长的历史进程,最终形成了法律为基、双元为体;多方参与、协作沟通;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校企协调、理实互补等诸多特色鲜明,体系完备的职业教育机制。对尚处起步阶段的中国高职教育,有这样一个体系成熟,特色鲜明的“名师”,理应能够实现时间跨度的压缩,并结合中国教育的本土特点更快的建立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理念体系,然而事实上我们看到却是中国高职教育在校企合作机制建立中却问题重重,其中的原因和症结值得高职教育人深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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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起诉是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都已确立的一项起诉制度,尤其是在德国和日本的司法实践中已有了良好的运行。考虑到暂缓起诉制度的价值,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与司法运作经验,这一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应当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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