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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合同立法的缺憾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逐步建立,国家对经济的指导与控制主要在宏观方面发挥作用,广大企业之间的经济活动,则主要通过订立合同这一法律形式来规范、调节和引导双方的行为。但是,由于经济生活本身的矛盾性和复杂性,情势变更时有发生,对合同的履行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如1988年,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少见的物价飞涨,给企业正常履行合同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导致了大规模的债务危机,致使很多合同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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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效力是以法律为保障的,债务人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以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否则,债务人必须承担不履行债的民事责任。债务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在通常情况下是一种无限责任也就是说,债务人必须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债务人是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的。债务人财产的增减与债权人的利害关系甚大,如果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有权利可行使而不行使,或者以自己的行为积极地使其财产减少,就可能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得到实现,因此,各国立法都赋予债权人以代位权和撤销权,统称债的保全,属债的一般担保,本文试就债权人撤销权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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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也是企业立足社会、服务社会、发展自我的关键性因素.改制以前的苏南乡镇企业虽然在形式上承担了许多社区内的公共负担,但是,这是社区政府与乡镇企业所有人主体的重合,而非源于企业的内在动力.所以,实践中出现了对让苏南乡镇企业承担过重社会负担的批评.改制以后,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应当重新认识苏南乡镇企业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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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应建立自助行为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助行为是相对于公力救济而言的一种私力救济行为,其特征是权利人依靠私人而不是国家的力量保护或实现自己的权利。自助行为允许权利人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援助的情况下,为保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强力对他人的人身自由加以拘束或对他人财产施以扣押、毁损而不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规定的可以免责的救济行为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并不包括自助行为,但在日常生活中自助行为却是广泛存在的。因此,有必要在民法中确立自助行为制度,这样将有利于完善民事权利保障制度,有利于划清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的界限,保证自助行为的正确实施,也有利于教育惩戒不法侵害人,最终保证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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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85年颁布的继承法对遗嘱继承的许多方面,诸如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执行等都作了规定,反映了经济体制改革给公民个人财产权带来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为调整遗嘱继承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继承法实施以来的情况也表明,我国的遗嘱继承立法,对遗嘱继承的某些问题的规定显得过于原则,有些规定不甚合理、科学,有些重要的制度尚未在立法上得到反映,这些因素的存在,不利于法律的贯彻实施和对公民有关权利的保护。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遗嘱继承立法。本文试就其中的有关问题谈些粗浅的认识,以求教于法学界同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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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的文明发展史说明,民法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商品经济越发达,民法越完备、越兴盛.马克思曾指出“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作为最直接体现我国经济生活条件的法 律形式,正是在改革引起社会经济生活条件深刻变化的同时,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改革的实践也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要想巩固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推动我国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没有法律作保证,不把经济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是不可能的.改革需要民法,改革呼唤民法,改革必然促进民法的发展,民法保护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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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法》自1982年7月1日实施以来,立法机关又围绕着该法陆续颁布了《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从而形成了我国的经济合同法体系。但是,《经济合同法》毕竟出现在我国改革的初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日渐确立,《经济合同法》的缺陷便逐渐暴露出来,无论在目的、体例、结构还是基本内容等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本文拟就完善我国合同法制的有关问题谈些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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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民法领域也制定了一些法律和法规,其中《民法通则》的颁布,是我国民事立法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但是,相对而言,民事法制建设是比较落后的,民事关系中的好些方面还没有得到法律的调整,其中最重要的标志是,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民法典。目前,我国制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