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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健强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2):83-86
律师系“司法戏剧”的主角之一。在不同的政治与司法模式下 ,律师的权利有大有小 ,地位有高有低。法治社会中的律师权大位高 ,却常有“魔鬼”的形象定位 ;人治社会中的律师权小位低 ,甚至无权无位 ,其形象定位也常与“魔鬼”难分伯仲。当然 ,律师也会偶得”天使”的美誉。律师就是律师 ,既非“魔鬼” ,也非“天使”。律师“唱司法戏剧”权利的大小和权能的强弱 ,才是真正值得律师与社会特别关注和介意的实质问题 相似文献
2.
"第四权力"与司法权力的运行存在从属律、阶段律、复杂律和敏感律,其中的阶段律最具统摄作用.不同的政治模式项下,两权的运行规律各不相同.发掘规律与设定规则,不能忽视或超越历史阶段,否则只能陷入盲目与混乱,对法治与宪政秩序的建构有害无益. 相似文献
3.
"国际犯罪论体系"是关于国际犯罪成立与形态的知识体系,"国际犯罪构成论体系"是关于国际犯罪成立的知识体系.刑法学的"犯罪论体系"、特别是"犯罪构成论体系"之争只能提供国际体系思考的知识论基础,但不能也不应直接进行国际转化.照搬法系或国内体系解读国际体系是行不通的,无法使两种研讨实现互动与双赢. 相似文献
4.
如何界定"被告的正义"之价值地位,学界与实务界分歧严重。国内法和比较法的规范解读与价值思辨是传统视阈和论证范式。"国际刑事法治"是新视阈,法庭原始英/法文书全样本实证考察是新范式。法治的真谛在于人权,具体的法治有特定的人权真谛。刑事法治的真谛在于保障人权,尤其是"被告的人权"。"被告的人权"是"被告的正义"的核心题意,尽管不是全部。刑事司法中的正义具有分割性、分配性,被告的正义、检察官的正义和被害人的正义具有区隔性、冲突性、阶位性和递进性。法官是司法正义阶位性的最终裁判与捍卫者,刑事法治与国际刑事法治均无例外。 相似文献
5.
宋健强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2):45-50
中国是世界上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然而,限制或废除死刑,早已是世界性的刑事立法趋势.就法学知识而言,死刑存废问题已被刑法哲学和犯罪学所穷尽;中国的死刑限制论和废止论对刑事立法也并未产生实效.死刑的学术研究已步入僵局.单纯研究死刑的立法技术特征,尚不为学界所充分重视.事实上,中国的死刑立法技术特征十分明显.研究死刑的立法技术特征,可以开拓学术研究视域,深入探知立法精神,为改善立法建言献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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