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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英瑾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63(4):105-115+137
西方启蒙主义的主要论题,可以被概括为以下五项:个体的理智独立性论题;以"百科全书"为典型载体的公共知识库营建之必要性论题;世俗生活的独立性论题;人道主义论题;进步主义论题。然而,并非这五个论题中的任何一个都只能在西方文化的土壤之中得到培育,而且,这五个论题之间的逻辑关系也未必是真正自洽的。换言之,在逻辑上完全可能存在着一种并非植根于西方文化的启蒙主义思想纲领——这一纲领的确包含了上述五个论题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但它却排斥了上述五个论题中的另外一部分,以求维护自身在理论上的自洽性。而具有上述特征的中国式的启蒙主义哲学纲领,其实就可以在王充的著作《论衡》中找到。大致来说,王充式的理智独立主义具体体现在:他通过引入"归谬法",使得儒家圣贤能够进入与普通人相同的理性推理空间,由此系统驳斥了主流汉儒的"孔子无谬论";王充对于探求百科知识的必要性的申辩则具体体现在:他在一种基于"气"的宇宙论的基础上,对于万物的生成,给出了一种具有"祛目的论"意味的自然主义解释方案;王充对于世俗生活的独立性的申辩则具体体现在:他在一种基于"偶然性"的形而上学的基础上,对人类个体的命运做出了一种完全排斥神学因素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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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余年来中国大陆有关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研究专著虽已出版不少,但在理论兴趣上却多偏重于其晚期思想,至于对其早期名著《逻辑哲学论》(以下简称为TLP)的研究,则往往浅尝辄止。韩林合先生十年磨一剑,终著成《(逻辑哲学论)研究》一书(以下简称《研究》),这在相当程度上填补了国内该学术领域内的空白。纵观全书,不难发现这是一部资料详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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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之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徐英瑾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78-86
尽管对于欧陆现象学运动知之甚少,维特根斯坦还是在他于1929年年初重返剑桥之际独立地提出了一个他自己的"现象学"版本.他的现象学观可以被归结为这样一个信条:用一种所谓的"现象学语言"来再现被直接给予的现象乃是可能的,而同样的任务则是日常-物理语言所无法胜任的.但通过对于"予料"之本性的深入探索,维氏最后却不得不承认了:再现直接经验的任何尝试都会不可避免地牵涉到物理语言的表达式,而这种牵涉恰恰是以牺牲现象学语言的独立性为代价的.这一发现最终导致了维氏对于现象学的放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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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英瑾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尽管人工智能科学是在二战后才在西方科技界涌现的,但其思想根苗至少可以上溯到十七、十八世纪的欧洲哲学。具体而言,人工智能的哲学基础问题可被一分为二:第一,建立一个能够展现真正人类智能的纯机械模型,在观念上是否可能?第二,若前述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怎样的人类心智模型才能够为这种模型的建立提供最佳的参照?本文将论证,笛卡尔和莱布尼茨对上述第一个问题都给出了否定的回答,而霍布斯则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至于第二个问题,休谟关于心智构架的重构工作,就可以被视为当代AI科学中的联结主义进路的先驱,而康德在调和直观和思维时所付出的努力,则为当代AI专家整合自下而上进路和从上至下进路的种种方案所应和。一言以蔽之,十七、十八世纪的欧洲哲学实乃AI科学的一个潜在的智库,尽管AI界的主流对此并无清楚之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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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问题的诠释史——从20世纪6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独立于欧洲大陆的现象学运动情况下,维特根斯坦曾经在1929年初重返剑桥大学之际提出了一个他自己的“现象学”版本。那么,他对于“现象学”的界定是什么? 他的这种想法是在什么时候并如何形成的? 这种思想在其哲学转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他的“现象学”与胡塞尔的相关思想之间的关系又是什么? ——自从斯皮格尔伯格在1968 年发现所谓的“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之谜”以来,国际学术界已经提供了不少诠释维氏这一思想的方案。本文将对这些海外学者业已取得的成果作一番梳理,以彰显研究维氏“现象学”问题的学术意义以及这一研究自身的客观难度,并为中国哲学界介入该话题的讨论提供基本的学术背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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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英瑾 《社会观察(上海)》2016,(4):30-32
与天下论的若干分歧在赵汀阳先生的长文《天下秩序的未来性》中,赵先生指出:第一,在应然的层面上,全球伦理的实践主体应当是世界自身而不是特定民族国家;第二,在实然的层面上,民族国家依然是伦理实践的当然主体,而且,由于诸民族国家的不可摆脱的自利性,民族国家之间的博弈将难以对全球利益作出一种恰当的关照;第三,因此,未来的天下秩序建立的希望,便取决于人类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从上述实然阶段慢慢进入上述的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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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英瑾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6):36-45
罗素在1920—1921年访问中国之后,其思想通过张申府等人的工作而在中国哲学界得到了积极的传播,罗素哲学的一些核心术语(如“感觉材料”、“摹状词”等)也为中国哲学家所知。但以金岳霖、冯友兰、张岱年为代表的中国哲学家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接受了罗素哲学,则一直没有得到学界深入的研究。实际上,这几位哲学家虽然熟悉罗素思想,却至少在以下两个重要方面与其产生了巨大学术分歧:第一,在形而上学方面,冯友兰通过对维也纳学派的批判充分肯定了形而上学研究的合法性(而这一批评也与罗素对于传统形而上学的不屑态度形成了鲜明反差),而金岳霖基于“能—式—道”三概念的形而上学体系也完全摆脱了罗素所在英国经验论传统;第二,在认识论方面,张岱年与冯友兰的工作都具有鲜明的实在论色彩,并因此与罗素的准笛卡尔式思路产生了重大的区别。可以说,这是20世纪早期汉语世界中分析哲学的一段原创历史,这段被尘封了的历史值得我们进一步挖掘与反思。 相似文献
9.
徐英瑾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8(6):589-602
信息哲学领域内的主流西方学者,都试图以申农的信息通讯论或弗雷格的真值条件语义学为相关素材,将其抽象为某种更为一般的关于信息之本质的哲学理论。与之不同的是,基于唯名论立场的信息技术哲学,则试图对特定信息技术的观念前提进行“紧贴地面”的反思。具体而言,根据这种新的研究视角,申农的通讯论仅仅适用于通讯领域,而弗雷格的真值条件语义学亦仅仅适用于形式语言,二者均与人类在经验世界中处理信息的真实情况有着很大的距离。进而言之,带有唯名论色彩的信息技术哲学研究,必须要严肃消化认知科学界对于人类认知架构之基本组织原则——受限理性原则——的研究成果,以便对资源约束条件下的认知系统的一般信息处理过程作出一种基本刻画。此类研究亦将在施惠于具体信息科学技术研究(特别是人工智能研究)的同时,对认识论等传统哲学领域内的研究构成“反哺效应”。 相似文献
10.
按照一般人的观点,任何事物的价值要么就是其商业价值,要么就是其使用价值.换言之,脱离人类价值主体的“价值赋予活动”,客观事物自身是没有其内在价值的.而我们则试图对这种“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提出挑战.我们试图论证,对于任何事物而言,在它所具有的所有价值属性中,至少有一些属性是不依赖于人类的“价值赋予”活动而存在的,而是内在于事物自身的.从这个元伦理学立场出发,我们还将引申出一个规范伦理学的结论,即对于事物内在价值的尊重,应当成为我们和事物打交道时一个不可被还原的“可被否决的理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