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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法制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二者相辅相成。人文精神对法制建设具有规导作用,法制建设对人文精神发展具有保障作用。在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人文精神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过程,为弥补和重构人文精神起到了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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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运仓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7):102-104
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是无权处分制度,该制度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显露出其固有的不足。通过对各国无权处分立法模式的分析,可以为我国无权处分的模式选择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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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手段和途径,高校是社会大系统中最重要的子系统之一,高校的法治构建具有重要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针对目前高校法治建设的现状,应完善高校法规体系,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执法监督制度,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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