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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尚贵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3)
象“微禹,吾其鱼乎!”中的“微”,一般虚词论着都解释为虚词,该文结合过去工具书的释义,把“微”字放在句法结构中去考察它的词性及词义,得出“微”是实词中的动词,作谓语,而非虚词的结论;并且分析了一般论著解释致误的原因在于受现代汉语假设复句一般都要使用成套的关联词语的影响,忽视了古汉语复句多意合的特点,把分句间意合出来的“假如……”的结构意义强加到“微”的词汇意义“没有”或“不是”之中所致。 相似文献
2.
杨尚贵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3)
针对《尔雅》词义训释中的“二义同条”现象 ,学术界一般把被训释的字和用来训释的字并称为词 ,这种表述是不正确的 ,因为用来解释被释词的只能称为字而不能称为词。“二义同条”现象违反了规范语言的语言表达通则 ,在解释词义的同时又人为地对理解词义留下了障碍 ,是一种消极的语言现象 ,在这一点上近现代学者的认识基本一致。在语言文字方面的客观因素、《尔雅》词条历代收集及编纂者们的主观因素、语言规范方面的背景因素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 ,形成了“二义同条”这一特殊的语言现象 相似文献
3.
本文联系汉字用字实际,从归纳汉字记录语词时的具体用法入手,分析动态中汉字的性质,得出汉字在记录汉语时有本用和借用即假借两种用法:记录本义时是本用,记录借义时属借用;相应的汉字也具有表意表音两重性质:记录本义时属表意文字,记录引申义假借义时属表音文字。同时还指出过去汉字性质研究在方法上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使动、意动、为动等用法 ,并不是简单的词类活用 ,而是述宾组合后表示的一种特殊的语义关系 ,是句法结构问题 ,因而应将所谓使动用法、意动用法等改为使动句、意动句等 ,纳入句法结构中 ,而不应简单地将其归入词类活用中 相似文献
5.
杨尚贵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3)
<正> 形容词的使动、意动用法,一般语法论著把它们归入词类活用中,认为前者是“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状态”,后者“不是说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状态,而是主观上认为它具有这种性质或状态”,这本无可非议,它明确指出了两种用法在语义表达上的显著不同。但是除了这种不同以外,还有没有其他不同之处呢?笔者以为是有的,这就是两种用法中形容词活用的程 相似文献
6.
杨尚贵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6(6):63-66
“何以……为”类说法曾因所用虚词用法被误解而发生过结构的变异,由“宾·介·宾·动”式变异为“状·动·宾·语气词”式。变异前后表示的意思大致接近,但有区别。“奚以……为”、“何以为”“奚以为”等是由变异前的“何以……为”通过虚词替换或成分省略而形成的。,“恶用……为”、“安以……为”“何……为”等则是由变异后的“何以……为”通过虚词替换或成分省略而形成的。所以“何以……为”类习惯说法其来源及结构并不完全相同,不可一概而论。 相似文献
7.
杨尚贵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3)
对于名词的使动用法,一般的语法著作所下的定义是:它是使宾语所代表的事物成为谓语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但从所举的例句来看,谓语名词所表示的意义应当分为两种类型,因而定义和例句间存在着不相统辖的矛盾。鉴于这种矛盾,有些学者提出了新的解决办法,这就是分为名词的使成用法和名词的使动用法两种各自独立的语法现象。笔者认为,在名词的使动用法中,谓词名词固然表示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但不一定非要另立“使成用法”的名目,只要在所下定义中把两种情况涵概进去就行了。准确的定义应该是:主语使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成为谓语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或者使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施行和谓语名词有关的动作行为。 相似文献
8.
杨尚贵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3(6):71-73
本文列举了一些古汉语中比较特殊的、一般论著很少或没有提及的语法现象,包括:特殊的宾语前置现象、用否定副词“不”表示否定的判断句、意义表达比较特殊的双宾语句、短语充当谓语构成的使动关系句和语义表达比较特殊的者字短语等。 相似文献
9.
杨尚贵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1(3):65-66,101
本文指出了作为“事件化的自指”标志的结构助词“之”的两处很少被提及的使用环境:一是用于分句间,一是用于状谓间。其作用同用于主谓间一样,标志着在具体语境中,这种分句与分句的关系、状语与谓语的关系已是一个不能拆分的体词性语言单位,充当句子的一种成分(包括分句)。 相似文献
10.
杨尚贵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67-70
本文对古汉语虚词"而""已"和习惯说法"若是(如彼、如此)其……"作了与传统不同的解释,连词"而"字用在主谓之间纯粹表示逆接;陈述语气词"已"字用在陈述句句尾,主要表示肯定论断;"若是(如彼、如此)其……"等并不是"其……若是"、"其……如彼"的倒装,应该是两类性质不同的说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