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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动摊贩问题频发,根本原因在于其存在和监管缺少制度化的规范方式。制度化规范方式指的是将流动摊贩的存在和监管纳入法制化的路径,最恰当的方式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登记备案制度既能够满足保障流动摊贩生存权利和工作权利的要求,又能够使行政主体合法合理地介入,取缔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经营行为进而对流动摊贩进行有效地监管。制度化规范方式的实现不仅需要在《个体工商户条例》中明确规定对流动摊贩采取登记备案制度,而且需要各地方政府在实践的各个环节操作中始终坚持保障流动摊贩基本权利的宗旨,不能变相压缩其生存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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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社会治理方式指的是通过制度化的规范约束权力行使的范围和程序,并对社会利益进行明确的、可预知的和被接受的分配和调整。在我国构建制度化的社会治理方式既符合经过论证的实质价值,也在实践中获得了经验事实上的一致同意。在建构这种社会治理方式的过程中出现了法律与政策博弈和冲突的问题、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争论的问题,法律始终应当是制度化社会治理方式的核心内容,但其他的制度化规范和准则同样发挥着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法律应当与政策通过良性互动进行衔接。在此前提下,实质法治所追求的价值判断又对制度化方式形成了冲击,应当在坚持形式法治的基础上适度接受规范以外的其他标准对制度化方式的评价和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我国社会治理的制度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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