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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学关于法律本质问题的研究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的本质问题是法哲学领域中一个极为重要而又最具根本性的问题,综合法学在这方面的研究及观点颇具特色,其独到和成功之处在于:对法律本质的研究是从多种角度、多个层面展开的;主张各学派有效研究方法的融合与统一,坚持整体论的方法论;在法律本质的内容的研究上,也坚持一种宏观而全面的、整合的观点。另一方面,其研究及观点也有不足之处,诸如,在“博大”与“精深”的关系上,得于“博大”而失于“精深”;对于决定法律本质的诸因素作了等量齐观的分析;;对法律进行的“质”的分析多,而对法律的真正“本质”则涉及较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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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讨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的重要环节。在近几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中,我们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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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红军长征精神的现实意义曹际祥郑金虎苏宗信1936年10月,红军第一、第二、第四方面军,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在甘肃会宁地区胜利会师。红军三大主力的会师,是革命团结的象征,也是长征胜利的标志。红军将士们所完成的这一举世无双、惊心动魄的远征,在中国人民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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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司法判决结果的博弈解读——兼及法律方法的可操作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金虎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最优判决结果应为司法活动永恒的最高追求.从博弈论的视角解读,最优的司法判决结果应当是一个合法的、具有可接受性的而且实现了利益最大化的判决结果,亦即纳什均衡基础之上帕累托最优的实现.为达到这一目标,法官在视角选择时应站在"局内的局外人"的立场,而在实际操作时采取"无为的独裁者"的策略.通过这一问题的分析还表明,法律方法应具有可操作性,并且应将其作为法律方法研究进一步深入拓展的突破点与基本目标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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