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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社会只有律家律学律治而无法家法学法治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古代关于法律的名称很多,如刑名、刑法、刑罚、刑狱、刑律、律法、律令、法令、文法、法度,等等,基本上都是同义语。所谓章程、科比、科品、故事之类的名词还不在内,实在很不统一,也很难区别。不过,倘若从它的发展历程来看,还是可以明确划分的,这就是:奴隶社会叫“刑”,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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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统治阶级中,确曾有过这样一种人,他们从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出发,执法不阿,铁面无私”。自宋元以来为广大人民所喜爱和称颂的“清官”和“青天”包拯,正是这样的一个历史人物。虽然他的某些形象是被夸大了的,甚至达到完全神化的程度,但是,他还是应该肯定的。凭什么能够这样地认识?也就是怎样地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对他加以剖析和评价,我想提出一些个人的极为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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