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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是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有必然因果关系和偶然因果关系,它们是否都可以作为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如果是,那么其各自的作用和地位又是怎样的?这不能不是必须明确回答和正确解决的重要问题。(一)与危害结果有必然因果关系的行为的刑事责任。危害行为之所以与危害结果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是由于危害行为是危害结果的根据,它决定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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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因果关系问题是我国法学界多年来热烈争论的问题,但至今仍然分歧很大。鉴于这个问题不仅对法理研究,而且对司法实践都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本文拟从法哲学的角度对刑法中的必然因果和偶然因果关系作进一步的探讨。研究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必须解决什么是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因”?它们与危害结果之间关系的性质是什么?在每种因果关系中,原因对于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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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科处罚,即人民法院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罚金刑替代较轻自由刑的刑罚制度。适用易科处罚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关无权适用,人民法院必须依法适用易科处罚,不得擅断或滥用;易科处罚必须是确定的宣告刑。易科处罚之必要性我国刑法是产生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刑法,其若干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待修改与完善。就刑罚制度来说,应增加易科制度,以更好地发挥刑法的效能。严肃执法之必要。易科处罚适用于应判处管制、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普遍通轻刑犯罪。由于是较轻的犯罪,定罪处刑往往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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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研究我国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就必须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即坚持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和相对性。一、刑法中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揭示的客观世界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普遍联系的一部分。任何现象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同时,任何现象也必定引起别的现象。因果关系是普遍的,它存在于一切领域和一切现象。因果关系也是客观的,它不是产生于“主观意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