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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加重处罚     
(一) 加重处罚,即在法定最高刑以上适用处罚。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秩序和阶级利益,各国统治阶级总是握有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一切手段。加重处罚见诸于各国刑法。如日本刑法第四十七条关于并合罪与刑法的加重中规定:“并合罪中有两个以上应判处有期的惩役或监禁的罪时,应按其最重的罪所定刑罚的最高刑期加其半数做为应处刑的最高刑期,但不得超过各罪所定刑罚的最高刑期的总和。”第五十七条规定:“再犯的刑罚,是对其罪所规定的惩设最高刑期的二倍以下。”《苏俄刑法典》(一九七八年修订版)中除规定了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公款公物是发展生产力最基本的物质条件。近几年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趁改革、开放之机坏挪用公款进行营利甚至非法活动,严重破,了国家经济秩序,干扰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同时,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也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廉政建设。因此,同挪用公款犯罪作斗争,不仅是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惩治腐败,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3.
因果关系是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有必然因果关系和偶然因果关系,它们是否都可以作为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如果是,那么其各自的作用和地位又是怎样的?这不能不是必须明确回答和正确解决的重要问题。(一)与危害结果有必然因果关系的行为的刑事责任。危害行为之所以与危害结果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是由于危害行为是危害结果的根据,它决定了  相似文献   
4.
论自首     
何谓自首?法学理论界和司法界理解和表述不尽相同。持众最广、影响最大、具有代表性的传统的自首概念是:“自首,就是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主动向一定的机关交代自己的罪行,接受国家审判的行为。”这一概念在内容上把自首和投案两个概念看做是全同关系,把它们等同起来;在形式上后半句只是对投案的具体解释,全句前后重复界说不明。因此,传统的自首概念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形式上都是值得探讨和商榷的。自首和投案是同一个事物,还是两个有着共同点的不同事物,这就要看它们在内涵上是否具有共同的固有属性,在外延上是否是等量的。  相似文献   
5.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问题是我国法学界多年来热烈争论的问题,但至今仍然分歧很大。鉴于这个问题不仅对法理研究,而且对司法实践都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本文拟从法哲学的角度对刑法中的必然因果和偶然因果关系作进一步的探讨。研究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必须解决什么是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因”?它们与危害结果之间关系的性质是什么?在每种因果关系中,原因对于结果  相似文献   
6.
论免予起诉制度龚明礼近年来,理论界对我国兔予起诉制度的利弊存度争论得很热烈。检察实践中在如何掌握免予起诉标准和免予起诉率等问题上意见也不尽一致。研究、完善免予起诉制度对于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一、免予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7.
易科处罚,即人民法院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罚金刑替代较轻自由刑的刑罚制度。适用易科处罚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关无权适用,人民法院必须依法适用易科处罚,不得擅断或滥用;易科处罚必须是确定的宣告刑。易科处罚之必要性我国刑法是产生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刑法,其若干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待修改与完善。就刑罚制度来说,应增加易科制度,以更好地发挥刑法的效能。严肃执法之必要。易科处罚适用于应判处管制、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普遍通轻刑犯罪。由于是较轻的犯罪,定罪处刑往往木…  相似文献   
8.
简析受贿罪主体龚明礼受贿罪主体的演变和现状受贿是一种腐败现象,毒化社会风气,损害统治阶级的威望,妨碍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使和统治秩序的稳定。一句话,它关系到统治阶级的兴衰与存亡。古今中外,一切统治阶级对受贿犯罪都予以打击和制裁。受贿罪总是表现为职务、权力...  相似文献   
9.
一、增设收买妇女、儿童罪的意义近些年来,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甚至个别地方这类犯罪活动仍很猖獗,出现了团伙化、专业化、外向化的新动向。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除了与任何犯罪一样有其产生、消灭的规律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没有当作犯罪予以惩处。一些贫困地区,群众的法制观念较差,加之封建买卖婚姻制度的残余尚未绝迹,一些人把花钱习媳妇,买儿子不认为是犯罪,甚至在  相似文献   
10.
以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研究我国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就必须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即坚持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和相对性。一、刑法中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揭示的客观世界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普遍联系的一部分。任何现象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同时,任何现象也必定引起别的现象。因果关系是普遍的,它存在于一切领域和一切现象。因果关系也是客观的,它不是产生于“主观意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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