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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英时先生的《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以下简称《朱熹》)①出版已三年有余。三年来围绕该书已经形成多篇书评,②也有知名的学术机构召开专门的座谈会。③《朱熹》一书极大地推动了宋代政治文化史的研究,不过余先生是从哲学思想史的语境中提出论点的,之前的多篇书评也主要来自思想史领域,与历史学的观察角度不无隔阂。余先生讨论的问题有着非常复杂的学术史背景,而先生是抱着明显的“士大夫情结”撰成此文的,因此《朱熹》形成了十分独特的学术旨趣。本文试图从近代中国史学学术旨趣演变的角度来分析《朱熹》的学术…  相似文献   
2.
以"社会行动"为核心概念的社会学观念,构成了《经略幽燕》《叫魂》《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隋唐帝国形成史论》这些中国史研究的案例的分析模式。通过"社会行动"为核心概念的社会学观念,可以清楚地体现这种社会学观念所蕴含的基本的价值取向,即社会行动者在社会实践与历史演进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历史-社会结构对社会行动的选择构成的制约作用。历史研究者更加自觉、灵活地选择和运用各种社会科学的理论,可以更好地构建具体历史现象的解释模式,甚至在具体的历史研究中提出创新性的、基础性的理论构建,从而克服历史研究中的"理论饥渴症"与"理论恐惧症"。  相似文献   
3.
历史学的实质就是在研究者的价值关联与客观历史事实之间构建特定关系,史实是客观基础,价值关联是研究工作的主观原因,两者缺一不可。当前人文社会科学的危机,主要不是方法论的危机,而是脱离了社会实践而产生的危机。历史研究者可以从条件、手段、价值三个方面向历史学提问,但不应该试图从历史研究中直接导出社会行动的目标,否则就可能使历史学带有“目的论”的色彩。由于历史经验的不同,套用西方的历史发展模式来解决中国的本土经验,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在对西方人文社会科学概念进行抽象和重新定义的基础之上加以借鉴,不但是可能的,也是完全必要的。  相似文献   
4.
吴铮强 《浙江社会科学》2015,(4):115-121,159
本文从地域关系的视角分析《夷坚志》温州故事中伦理观念与地域秩序的对应关系。简单地讲,温州本地社会中流传着报应故事,官场上流传着鬼怪故事,科场上流传着梦占命定的故事。这种现象可以解释为,本地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报应观念是熟人社会构建道德秩序的重要方式;士大夫的游宦或者科举士人的游学生活是一个不断遭遇陌生环境的过程,鬼怪故事是宣泄恐惧情绪的途径;科举梦占故事则体现科举士人超地域的社会关系。此外,温州故事中还出现了两则自述故事,表现待阙者乡居时苦闷、紧张的生活。  相似文献   
5.
中国人大多背诵过范仲淹的千古名篇《岳阳楼记》。而那句脍灸人口“先天下之忧而忱,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豪迈诗句,正是范仲淹一生的写照.同时也成了以天下为己任的一切有志之士的座右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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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多背诵过范仲淹的千古名篇《岳阳楼记》。而那句脍灸人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豪迈诗句,正是范仲淹一生的写照,同时也成了以天下为己任的一切有志之士的座右铭。  相似文献   
7.
宋代劝农之制起源颇早,其内容一是君王亲耕藉田,为天下率;二是通过各种途径向民众传递君王重视农事的信息,以达到劝勉诱导的目的.秦汉以后,随着帝制国家职能的不断理性化,劝农典礼日渐被纳入日常行政的范畴.至北宋,地方州县长官均以劝农使入衔,从此成为定制.每年春季二月出郊,作劝农文以劝诱农功,也成了地方长官的经常性职责.至宋代定型的劝农制度是中国传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政治文化在生产领域的一个典型表现,它对当时民众的社会行为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又为先进农业技术的传播提供了一个制度平台.  相似文献   
8.
中国古代市民史研究述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援引“市民社会”理论研究中国古代市民阶层的各种尝试明显带有“传统——现代”两分的现代化模式的印痕。中国古代市民史的研究应该建立在“将中国的历史经验或现实作为研究的出发点”的基础之上。史学界对中国古代市民阶层有一些初步的研究,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学科体系。中国小说史研究中的某些成果能给市民史的研究提供启示。市民社会与宗法社会的关系是中国古代市民史研究的基本命题。  相似文献   
9.
龙泉司法档案晚清部分的一些案例显示了一种可以称为“屡票不案”的现象:县官认为诉讼内容存在虚饰或者有悖情理,本不愿准理,但在原告的反复催呈下勉强受理,并签票传讯;然而由于县官在呈状的批词中明显表达了消极态度,传讯差役很容易将其视为非紧急的和有利可图的,从而在传讯过程中更加肆无忌惮地放纵延宕或舞弊勒索。屡票不案现象是由诉讼双方的力量共同促成的:诉讼的一方有足够的财力或相关社会关系反复催呈以维持不断传讯的局面,此谓“屡票”,而另一方则有足够的财力或社会关系贿赂差役拒绝到庭,此谓“不案”。通常情况下,这个过程会一直延续下去,直到一方无力支持为止,而这就在实际上宣告了一方的败北和诉讼的终结。“屡票不案”现象可以视为清代诉讼和司法审判的一种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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