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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刑法规定的死刑有两种,即死刑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即死缓)。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或者死缓由法官自由裁量,两者之间并没有一个公开的、明确的标准。李昌奎的案件有自首和积极赔偿以及邻里纠纷等情节,不管是判决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法律适用都是正确的。云南省高院以法律适用错误为由再审,这个理由很让人疑惑。再审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结果也是民意与法律博弈的结果。这个结果将司法独立这个制度性的法律论题再次摆放在了中国人的面前。  相似文献   
2.
商业标识的权利冲突主要集中在商业标识之间及商业标识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上。商业标识权利冲突的成因主要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业标识分别属于不同的商业主体,造成商业标识的识别功能丧失,冲突的商业标识权利由不同的法律规范调整,商业标识的行政授权分属于不同国家机关。由于上述商业标识权利冲突造成了权利人的权益损害,一方从中获得不正当利益,并且会损害消费者利益等不良后果。  相似文献   
3.
中国现行解决商业标识冲突的规定都强调反不正当竞争问题,诚实信用原则又是解决反不正当竞争问题的根本规则。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可以分为善意的冲突和恶意的冲突,对于有证据证明的恶意冲突,法官可以直接适用民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知识产权法予以禁止使用。对于善意的冲突才可以考虑适用特有原则。特有原则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商业标识权利冲突的基本原则,即在先原则、禁止误导原则、权利合法原则、知名度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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