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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立工作机构基层民政工作越来越多,靠兼做兼管是无法完成的,乡镇一级应该象财税、计生等部门一样设立一个专职的民政所或民政办公室,最起码应该有一个专职的国家干部担任民政助理员,否则广大民政对象有困难,到乡镇找谁解决都不知道。转干提拨重用现在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中,除少数是国家干部外,相当一部分是工人,还有招聘的退伍军的和其他人员,他们希望能有转干的机会,因为按现行的干部使用机制,不是干部编制,就没有提拔重用的可能。配置交通工具绝大多数民政对象分布在基层农村或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完全是靠国家和地方政府包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给的钱仅仅是保证最低生活水平的吃饭钱,至于低保对象的看病、住房、水电及其他开支仍然无着落,因此民政部门每天接待来信来访的低保对象多半反映的是要求提高低保标准,以解决看病、住房、水电等费用开支不足的困难,然而民政部门却无法帮助低保对象解决这些困难。  相似文献   
3.
主持人:1980年代以后,民政部门为了适应日新月异的农村民政事业发展形势,比照乡镇财政所、水管所、林业站、经管站等所站建制,在部分乡镇政府设置了民政所。起初,乡镇民政所没有机构编制,一般由原有国家干部编制的民政助理员担任所长,另外再聘请1~2名工作人员。对聘用的工作人员,有的县市叫民政协理员,有的叫资料员,还有的地方将乡镇敬老院的工作人员(院长或会计)合并到民政所使用。乡镇民政所是改革开放催生的产物,是基层民政部门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对民政事业的发展与创造。它的出现,使“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在我国广大的农村社区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然而,进入2000年代以后,随着乡镇机构改革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乡镇民政所面临着许多新的考验和问题,引起了各方面的密切关注。本刊约请了有关方面的人士,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以探求解决的方法和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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