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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本鑫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6):140-148
在刑事司法中适用环境修复责任契合“运用司法手段修复生态环境”的政策导向,具有“惩罚犯罪和修复损害”的双重责任功能,顺应“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功能融合”的发展趋势,是符合法律责任规律的制度安排。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环境修复责任得到多元化适用,但也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的困境,存在“责任性质认知困惑、责任方式适用混乱、超越司法职权边界、滋生裁量失控风险”等问题。就适用方式而言,提倡将环境修复作为量刑情节、非刑罚处罚措施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式予以适用,并通过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和社区矫正制度等司法制度,为环境修复责任提供多元适用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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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本鑫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46-51
合理的集体林权流转价格可以促进交易双方参与林权流转的积极性,实现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目前集体林权流转实践中,还存在集体林权流转价格过低、价格随意性大、价格透明度不够等问题。从制度层面考察,集体林权流转价格法定标准缺失、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缺陷、集体林权流转价格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是产生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为此,不仅需要健全集体林权流转价格法律规范体系,还要重点从建立集体林权流转最低限价制度,完善集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健全集体林权流转价格申报公示制度等几个方面完善集体林权流转价格法律制度,以保障集体林权流转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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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1条为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权中行使调查核实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程序指引,增强了权力来源的法定性,明确了权力运行的阶段性和功能的监督性。但由于立法的原则性和模糊性,公益诉讼实践中出现了检察调查核实权的适用依据不明确、运行阶段不清晰、运行目标不合理等问题,这导致了权力配置错乱、权力性质模糊和司法资源浪费,从而不利于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议适时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并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享有调查核实权,以补强权力运行的法律依据;将调查核实权运行限定在从立案到发出检察建议这一阶段,以区别于立案前的线索初查和提起诉讼后的调查取证;通过明确调查核实启动程序、规范执行调查核实方案和发挥调查核实终结报告的程序控制作用,规范调查核实权的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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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以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为主要特征的生态文明社会,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环境监管措施,并基本形成了自己的环境监管模式,但是环境监管的绩效却无法体现在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提高上。从法律制度上看,中国环境监管措施的制度选择和设计没有体现法律对和谐和生态效率的价值追求。提高环境监管效率,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需要推动利益相关者就环境问题进行对话,设计与选择体现生态效率与和谐价值的环境监管措施,形成环保直接监管、间接监管和自我监管协同作用,公民社会、企业、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同努力的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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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本鑫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87-91
现代大学城低碳校园建设的关键是实现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的能源资源合理利用。然而,由于认识偏差和制度缺失等原因,我国现代大学城校园建设中出现了大量不低碳行为,严重背离了低碳经济的理念与要求。借鉴国外低碳校园建设实践经验,可以从明确高校节能目标责任和完善高校绩效考评制度,制定校园节能专项规划和完善节能减排奖惩制度,健全学校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强化高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落实低碳校园建设的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制度等几个方面为低碳校园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6.
工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土壤污染日益严重。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是有效治理土壤污染的重要前提。然而我国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依然存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滞后、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主体模糊、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程序不清以及土壤环境质量评估责任缺位等问题。针对我国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方面的立法不足,在借鉴国外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标准、明确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主体、制定合理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程序以及明确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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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本鑫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12-16
发展低碳经济是党和国家抓住经济发展机遇和促进社会文明转型的战略选择,其实质是对生态效率的价值追求。生态效率是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既具有工具价值,又具有道德价值。生态效率不仅影响到能源效率、环境效率、资本效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发挥,还决定了经济发展的最终成败,生态效率的实现符合人类的长远利益。我国当前低碳经济下生态效率的实现还面临着思想认识偏差、公众参与缺位、技术创新瓶颈和制度供给不足等诸多困境。着力促进价值理念更新、公众参与、低碳技术创新和法律制度完善对促进生态效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环境司法对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和增强政府环保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然而,中国环境司法在实践中正面临着“无动力、无压力和无能力”的乏力境地.环境司法受行政权力的不当制约,环境司法的程序特殊性缺乏保障和环境司法相关配套制度严重缺失是导致这一问题产生的重要制度原因.故此,可从以下方面完善中国环境司法制度:完善司法主体制度,增强能动司法力度;拓展环境司法功能,完善环境司法程序;明确环境案件管辖,完善环境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10.
建立自然保护地是进行自然保护的有效措施.法制建设是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我国现有类型化部门立法与相关规定相结合的自然保护地立法模式,在调整对象的明确性、立法体系的开放性、法律制度的统一性与自然保护的优先性上存在明显缺陷.综合性框架立法模式是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模式的合理选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