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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易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56(4):431-434
《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因其时效性、便捷性成为一种国际间广泛接受的庭外域名争端解决机制,同时也为各国的相关立法提供了蓝本。该机制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政策中的几个关键概念模糊不清,UDRP专家组裁决前后不一致等,为此应当对该政策加以改进。域名争端的根源在于目前的域名注册管理体系与商标的注册管理体系的冲突,要从根本上解决域名争端,必须协调国际域名注册管理体系与国际商标注册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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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易 《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11,28(4):8-12
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等就船舶物权变动确立了"登记对抗主义"立法例,即船舶物权变动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在具体适用相关法条时,司法界对第三人予以了泛化认定,既背离了登记对抗主义的本意又动摇了物权的性质,引致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混乱、当事人利益失衡。从国外立法例引入的登记对抗主义并非以我国物权变动的法定公示模式为基础,故对登记对抗主义中第三人的认定必须有所限制,应在坚持船舶物权变动的法定原则基础上,在个案中区分法律关系并结合举证责任等进行界定。 相似文献
3.
何易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7(3):403-407
跨国公司承担人权责任的依据包括国内法(东道国法律和母国法律)、国际法、非正式的规制(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跨国公司的自律)等。在人权保护领域,东道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心有余而力不足,母国虽有能力却大多不愿积极地规制跨国公司在海外的行为。来自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跨国公司的自律尚不足以成为其承担人权责任的有效保障。强化跨国公司国际人权责任的措施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国际条约强化母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责任,二是制定有约束力的直接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以规制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何易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6(4):431-434
《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因其时效性、便捷性成为一种国际间广泛接受的庭外域名争端解决机制,同时也为各国的相关立法提供了蓝本。该机制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政策中的几个关键概念模糊不清,UDRP专家组裁决前后不一致等,为此应当对该政策加以改进。域名争端的根源在于目前的域名注册管理体系与商标的注册管理体系的冲突,要从根本上解决域名争端,必须协调国际域名注册管理体系与国际商标注册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5.
何易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0,53(4):533-536
制定于1979年的上市条件指令从上市条件、最低资本要求、多重挂牌等方面看都已显得过时.投资服务指令从投资服务单一执照的思路出发,对争议较大的集中竞价交易、会员市场准入和市场透明度等问题作了规定,这些规定虽未能完全协调各成员国的国内立法,但它是通向欧共体证券市场一体化的重要骤. 相似文献
6.
论跨国公司的国际人权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何易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57(3):403-407
跨国公司承担人权责任的依据包括国内法(东道国法律和母国法律)、国际法、非正式的规制(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跨国公司的自律)等。在人权保护领域,东道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心有余而力不足,母国虽有能力却大多不愿积极地规制跨国公司在海外的行为。来自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跨国公司的自律尚不足以成为其承担人权责任的有效保障。强化跨国公司国际人权责任的措施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国际条约强化母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责任,二是制定有约束力的直接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以规制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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