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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是我国未来农村土地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该政策的实施势必会对征地补偿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构建相配套的征地补偿标准测算及收益分配新规则显得十分必要。研究认为,征地补偿标准应包含农地农用状态下的权利价值和农地转用下的发展权价值两部分,国家通过税收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剩余土地增值收益在集体经济组织、失地农民之间根据既定规则进行有序合理分配,同时应兼顾无地农民、农村妇女、农村大学生、农地转入方等特殊群体的利益。最后,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下征地补偿制度改革应与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财政制度改革关联互动,实现相关政策制度改革的同步推进与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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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灵辉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1(1):55-61
从优势性、可行性、影响因素、特征特点、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等方面对城市老人到农村休闲健康养老的国内外文献进行了梳理。研究结果表明,国内外现有文献存在着研究区域欠界定、研究主体不全面、研究内容不深入、研究方法需创新等问题。基于这些问题,对未来城市老人到农村休闲健康养老的相关研究领域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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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运用文献资料法和理论分析法,探讨二轮延包中所面临的公平问题与效率问题的具体表现,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在:已死亡的农民有地可耕,新出生的农民无地可种;嫁出的闺女有地可望,娶入的媳妇无地可盼;进入体制内工作的农村精英有地可租,留守乡村务农的普通农民无地可耕;效率问题主要表现在:传统小农经营占主导的土地分散零碎化局面犹在;进城农民“人地分离”且土地依赖程度低导致土地撂荒现象普遍。深入剖析了二轮延包所面临的公平问题与效率问题的深层原因:第一,地权固化的趋势使得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人人有份”的要义难以得到兑现;第二,人多地少的国情及农地社会保障兜底功能使得小农经营格局得以延续;第三,进城农民土地流转渠道不畅与土地退出机制不健全。最后,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政策建议:第一,构建无地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依法落实无地农民的承包地;第二,基于市场机制构建起进城农民土地退出与无地农民土地承接的新机制;第三,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集中经营的新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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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搭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云平台,破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面临的制度困境。【设计/方法】在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当下,结合时代技术特征,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出搭建一个集设施层、资源层、应用层、反馈交互层、用户层于一体的制度云平台以赋予制度技术理性,实现制度的快速统计、关联分析、冲突排查、衔接分析、智能评估与反馈,使市域范围内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主体的诸多制度构成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互联互通、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并共同在市域范围内产生同频共振、实现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相统一。【结论/发现】系统分析了制度云平台搭建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口头化"制度、内在动力不足、数据安全风险、智能评估和决策风险等问题与瓶颈,并针对基础设施层、资源层、应用层、反馈交互层可能出现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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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灵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7(5):1-6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关键要解决进城农民在城市的住房问题,因此,创新体制和机制以帮助进城农民在城市拥有自住房,使其真正融入城市、安居乐业,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现实问题。面对城镇化过程中农民无力购买城市住房而其农村宅基地闲置浪费的现实背景,提出了进城农民宅基地退出与城市购房相挂钩的构想,以期引导进城农民积极有序地退出宅基地,提高农村宅基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率,同时解决进城农民的城市住房及房地产库存问题。在界定宅基地退出与城市购房相挂内涵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该问题的具体思路,并剖析了目前面临的三大问题和障碍:第一,进城农民宅基地退出资产的保值增值与收益分配问题;第二,退出的宅基地与期望购买经济适用房所在城市的不一致问题;第三,购买经济适用房面临的支付能力不足问题。最后,针对性提出了通过出租、招拍挂、复垦等途径盘活退出的宅基地资产,实行保障房指标地域政策限制与经济适用房市场交易相结合,合理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住房供应模式创新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相结合等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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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户口、职业、经常居住地非农化以及集体义务难以履行等原因,农村大学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受到质疑甚至否定,导致其土地权益易被侵害。调查结果表明,在“两权分离”制度下,农村女大学生上大学前未分得承包地的比例高于男大学生,农村男大学生上大学后土地权益受侵害与户口迁移正相关,农村女大学生上大学后土地权益受侵害与年龄正相关,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大学生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较高。在“三权分置”制度下,应明确在校农村大学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农户家庭成员”身份,即在校农村大学生应与其他村民平等地享有分得承包地的权利、平等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种收益,并与其他家庭成员平等地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在承包期内(包括延长期),无论农村大学生的身份怎样变化,只要其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发包方都不能强制收回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确地到人、确权到人”,切实保障农村大学生流转土地经营权后获得应有收益,并充分保障上大学前未分得承包地的农村大学生的合法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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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稳步有序推进“宅基地换房”工作,开辟了农村建设用地重新整合、流转和集约利用的新途径。“宅基地换房”能有效兼顾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等多重主体的利益,地方政府可以获得规划外的建设用地指标,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者地位在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置换与调配过程中会得到相应的体现,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也会大大的增加,因此,“宅地基换房”是促进城乡土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的一种有效的途径。通过对四川省乐山市棉竹镇“宅基地换房”模式的操作程序、存在问题及优化对策进行系统的研究,对其他地区的“宅基地换房”工作将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9.
刘灵辉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89-92,98
农村大学生非农化过程中的土地问题是由于户口、职业非农化引致的成员资格瑕疵与承包经营权物权支配性之间的矛盾冲突所引起,同时,农村大学生融入城市难度增大与农民身份利益凸显所形成的强烈反差,使得农村大学生越来越关注自己的土地权益。农村大学生非农化过程中的承包经营权问题主要包括:集体非法收回,土地征收补偿收益分配混乱。根据农村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了四种应对策略:土地保留、土地流转、土地置换与土地退出,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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