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审查逮捕方式运用目的的侦查化,程序结构的行政化虽然客观上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存在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因不利于预防错案的发生,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不利于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应该朝着司法化方向改进。刑事司法规律和逮捕程序的内在属性奠定了审查逮捕方式司法化的理论基础。为此,可以从审查逮捕程序去行政化、提升审查逮捕程序的公开性、完善逮捕程序的审查机制、构建逮捕程序的说理机制几方面完成审查逮捕程序的司法化目标。 相似文献
2.
审判程序向来是刑事诉讼的核心,每一次的修改都是几经波折,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庭前会议制度的定位是庭前准备程序。但是该制度的设计目前相对原则化,不利于其功能完全有效的发挥,因此笔者立足理论与实践,通过对庭前会议制度的剖析,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结合立法的动因、实践经验、国外相关制度等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