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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安玉萍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107-112
劳动合同的本质特性决定书面形式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并无必然的联系。无论是从立法宗旨或是从司法实践经验来看,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要求,其根本目的应当是基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合同具有真实内容的证据。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有关劳动合同的形式的法律规定做出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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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书信在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特定要求的条件下 ,可以成为著作权的客体。书信作品具有著作权与原件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所有者的特性 ,因此 ,其发表权与一般作品相比更难以实现 ,也更易遭侵权。建议通过立法规定书信作品的接触权和原件返还请求权 ;规定发表权的可继承性 ,明确作者和收信人及其继承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从而促进发表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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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中的行政调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借助行政程序保护专利权依然是最为有效的选择之一。而行政程序当中的调解,在解决专利损害赔偿纠纷时具有与行政执法制裁和司法救济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是解决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难题的上策。但专利损害赔偿毕竟是私法上的请求,因而行政调解的适用应受到一定的规制,并且需要在实践当中不断更新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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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进口在商标领域中的价值衡量与立法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平行进口是一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贸易问题,此问题在中国的商标领域仍然没有明确立法。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国际商业交往的日益频繁,平行进口问题日益凸现,成为中国贸易领域和法律界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平行进口的价值衡量标准及各国立法实践的对比中探讨我国的立法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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