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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使用会计科目 事业单位一般将“其他应付款”科目用于核算应付往来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福利费及工会经费等,但有些单位却没有在该科目下设置相应的二级科目。特别是那些有代收付业务的事业单位,“其他应付款”贷方余额巨大,但账上却无法准确反映具体的应付单位及金额。上述做法显然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其他应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作为管理并使用着大量非税收入的事业单位,在自觉接受各级财政部门监督的同时,还应切实加强对财务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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