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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纯钰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6):38-4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加规定子女应当经常看望年老父母,“常回家看看”第一次被写入法律。“常回家看看”入法本质上符合道德法律化的目的及其限度,凸显了法律对老年人精神赡养的认可。该法律条款具有一定的强常性,伦理性色彩浓厚,兼具规范与倡导功能,并可作为起诉与裁判的依据。法院判决要求赡养人履行看望义务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现实当中也遭遇了标准模糊、执行困难等障碍,故一方面需要完善立法,在审判和执行中充分运用调解,敦促赡养人自动履行,另一方面有赖道德进步和养老制度的完善,使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获得满足。 相似文献
2.
浦纯钰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4,(6):13-21
随着胚胎临床应用的增加,个案司法为立法提出了新的命题。冷冻胚胎应界定为介于"人"和"物"之间的特殊存在,是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客体。司法裁判抑或立法应当基于利益衡量保护胚胎法益,可在我国现有的民法构建秩序和思维逻辑之上采用特殊法益的保护模式,分种类、划阶段地给予特殊保护。具体可以通过立法,明确冷冻胚胎的行权主体及内容,规范并完善现有行权方式,确立行权规则之限制等。 相似文献
3.
浦纯钰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2(1):36-39
从人治与法治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出发,分析了人治是自然经济的产物,法治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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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纯钰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6,(6):36-42
随着司法实践中个案的出现,“隔代探望权”制度给我国的家事立法提出了新的思考.隔代探望权应该属于法定的亲权范畴,并非是单纯的道德权和亲权的衍生品.这种亲权还应受到“子女最大利益原则”的限制.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我国的立法宜在独生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背景下,赋予和孙(外孙)子女建立实质关系的祖(外祖)父母以隔代探望权,并在隔代探望权制度中确立以子女为本位的立法原则,兼顾保护相关人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6.
"法律诊所"教育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与传统的法学教育方法不同,"法律诊所"教育以其教学内容的鲜活性和评价方法的多样性而深受学生的欢迎."法律诊所"为法学教育改革开辟了一条新的思路.但在"法律诊所"与我国法学教育结合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有必要对"法律诊所"教育作进一步的思考. 相似文献
7.
浦纯钰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4(6):27-30
法定抵押权是工程竣工以后而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抵押权。文章从法定抵押权的概念及法理定性、法定抵押权的成立条件及时间、法定抵押权的法律约束力、法定抵押权与意定抵押权的冲突及其处理几个方面分析,并对我国的法定抵押权制度的现状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8.
提高我国法官地位应着眼于树立法官权威,而树立法官权威首推法官独立。要真正提高法官地位必须从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和保障法院独立、提高法官的选任标准和完善法官的选任程序、提高法官自身素质和增强法官的职业荣誉感三方面来加以改革。即推进法院体制改革,保障法院独立,提高法官的选任标准,完善法官的选任程序;提高法官自身责任,增强法官的职业荣誉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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