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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伦奎斯特法院是美国历史上较为保守的联邦最高法院。它在联邦主义问题上的相关判决非常突出地体现了这一特征。不过,由于联邦与州关系中的“双重标准”原则不可逾越,伦奎斯特法院实际上不可能回到传统的“二元联邦主义”状态,只能倡导一种介于“二元联邦主义”与“合作联邦主义”之间的“新联邦主义”。通过复活州主权豁免理论,伦奎斯特法院为州权找到了新的突破口,也更新了联邦主义的含义。  相似文献   
2.
"肯定性行动"是指20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政府照顾少数族裔与弱势群体的优惠措施,虽然这些措施大多仅限于入学与就业等领域,但正是在这些领域引发的激烈争议涉及了道德与法律、大学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及社会的和谐与公平等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因而对美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争议最终诉诸法律,最高法院曾多次对与"肯定性行动"相关的问题作出重要判决,但一直是就事论事,没有触动这项政策的根本.最高法院的谨慎判决也说明了在法律与道德层面复杂纠葛中对"肯定性行动"取舍的困难,这也使得"肯定性行动"虽然在事实上构成了逆向歧视,却一直延续至今,并还将维持一段时期.  相似文献   
3.
宪政系美国立国之本,市场和人才为美国强国之道[1]。宪政需以宪法作基础,市场需用法律来监管,个人的权利也需要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宪法与法律的解释与应用离不开独立而具有权威的联邦最高法院。就此而言,宪法与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度保证。本期《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当代西方研究:宪政制度与当代美国”专栏所刊发的三篇文章,分别从联邦最高法院与公司成长、政府监管程序的宪法基础、沃伦法院的历史作用三个不同的方面,说明宪法与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经济与社会治理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在资本主义…  相似文献   
4.
19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是现代美国公司的成长、成型时期。在这一时期,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判决,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四个方面的贡献:实现了公司身份与法律地位的平民化、人格化;以“正当程序条款”取代“契约条款”,作为保障公司权益的新宪法依据;理顺了铁路公司与独立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对反垄断法进行合理性解释,最大限度地发挥现代公司在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美国的公民自由传统与两次世界大战紧密相关。在公民自由中,最主要的当属言论自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言论自由问题上的判决,一方面揭示了言论自由与国家安全之间的紧张关系,另一方面也发展出一种重要的判决标准———“明显而即刻的威胁”原则。  相似文献   
6.
萨孟武,系民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学家,学贯中西,著译宏富。他早年留学日本,接触西方尤其是德国的政治理论,回国后长期在大学任教,撰写了多部政治学著作,其中以《政治学与比较宪法》(后定名为《政治学》)最能体现其政治理论。萨孟武主张,政治以力为基础,权利由斗争而来。其政治思想具有浓厚的国家主义色彩,在民国时期的中国政治学界颇有代表性,对中国政治学的形成影响很大。  相似文献   
7.
在汉语中有句成语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①,讲的是一位名登的州官为了避名讳,只许百姓管上元节放灯叫放火,而日常点灯不能叫点灯,得改称其他的说法。一方可以“放火”,而另一方却不能点灯,为什么呢?因为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有王法而无民法,长官的意志便是意志,百姓的意愿只能是意愿。历史上虽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但这绝对只是一种统治口号而非实际。因为既然有庶民与王子之分,即便同罪自然也不会同罚,所以也就有了曹操“割发代首”之类的把戏。在西方,同样的不平等也是存在的。一个有趣的例子就是英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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