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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亦工 《人文杂志》2002,1(1):39-43
法律经常被解释为人类的意志 ,不同的志向可以创造不同的法律。中国古代的法律向称“王法”。“王法”的设立是基于帝王之志 ,而所谓帝王之志 ,不过是一种无穷大的私心 ,力图由一个人、一家人或一种宗派势力垄断政权、把持天下、包揽一切资源的产物。真正的王法真正的儒者宽恕之道 ,用现代术语来表述 ,就是要保障每个人的权利 ,实现公平和正义。  相似文献   
2.
卫太子狱辨     
《历史研究》1984年第2期刊载了田余庆先生的《论轮台诏》一文,提出了许多精辟、独到的见解.使后学之人耳目为之一新,但文中有些提法.我以为尚有探讨的余地。田先生认为:“在武帝和太子并存的长时间里,朝廷中自然存在着两类官僚。一类是追随武帝的开边、兴利、改制、用法之臣,他们是多数;一类是拥护‘守文’的太子的所谓宽厚长者,他们是少数。武帝和太子既然各有一班为自己效力的官僚,他们的关系就超越了宫廷中的父子关系和个人权势关系,而具有朝廷中两种相矛盾的政治势力的性质。这两种政治势力的矛盾,在形势变化的时候,有可能激化起来,表现为武帝与卫太子的不可两立的抗争。”而恰恰是这一矛盾制约着武帝晚年“转变政策这件事情。”汉武帝晚年发生的巫盅之祸正是这一矛盾的总爆发。  相似文献   
3.
香港华人遗嘱的发现及其特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世纪 70年代 ,香港在拆毁一座旧海军船场的过程中意外地发现了大批华人遗嘱档案。这批遗嘱材料的发现无疑为我们研究中国传统遗嘱继承制度在香港的变异发展提供了宝贵而又丰富的材料 ,不仅开辟了一个透视占据香港主导地位的华人社会历史的奇特窗口 ,同时也能帮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传统中国文化及家庭制度与以英国法为代表的香港西方制度相互作用的历史。本文通过一系列具体对比 ,揭示了香港华人遗嘱所保留的浓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特征 ,其重实质而轻形式之特点竟与现代遗嘱继承法的发展趋势有不谋而合之处。  相似文献   
4.
本文指出,一百多年来,香港司法当局一直试图保留中国清代的法律和习惯在一定范围内的效力,然而香港法庭对于中国传统法律和习惯的认识是非常模糊的。本文围绕一件关于财产继承的个案展开分析,通过“妻”与“妾”在中国法律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揭示出传统法律(制定法)在民事问题上向民间习惯妥协的重要特色。香港法庭对于渗透了儒家伦理和人情关系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缺乏了解,法官们凭借英国法的推理模式和英国文化的价值观念来解释中国法律和习惯,难免失之于偏颇。文章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大多数西方人不相信中国传统法律中也有与西方法律相似的正义、公平精神  相似文献   
5.
得形忘意:从唐律情结到民法典情结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东方人的法典情结由来已久,自李唐以后形成的“唐律情结”绵亘至近代,逐渐演变成对引入的西式法典的崇奉,乃至在日、韩、中等东亚国家形成了本文所称的“民法典情结”。从唐律情结到民法典情结,究其实质不过是为名所累,求其形而忘其意。本文以唐律情结的由来及近代以降日、韩两国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形成的民法典情结为参照背景,针对当今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出现的相近问题展开分析,认为民事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造就出一种本诸公平精神、顺乎国情民生、有效捍卫私权、切实促进公益的民事法律秩序,而非追求法典自身的完美。纵然得意忘形,亦未为不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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