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2篇
  免费   1篇
丛书文集   2篇
综合类   11篇
  2010年   1篇
  2008年   2篇
  2005年   1篇
  2004年   3篇
  2003年   1篇
  2002年   1篇
  2001年   2篇
  2000年   1篇
  199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我国当前司法改革进程中 ,陪审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应该提上议事日程。本文在对西方两大法系陪审制度及我国陪审制现状考察的基础上 ,提出了几点关于完善我国陪审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为探讨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运用归纳分析法、实证分析、比较、价值分析等方法界定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和公众主体,论证了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价值.认为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是指作为公众的自然人、自然人体现的法人、社会团体直接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度,其具有地方法规正当性、适应性、权威性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Seminar”和“法律诊所”是西方法学教育中两种不同且相对应的课程教学模式。前者是一种典型的研究型教学模式,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首创,其功能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学术精神和学术能力,其目标定位于研究型人才的培养;后者是一种典型的实务型教学模式,由英美法系国家首开先河,其功能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理念,其目标定位于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实务型人才培养的性质和目标决定了其教学模式应当去学术化,选择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诊所”而非大陆法系国家的“Seminar”。  相似文献   
4.
中华法系是法律史学科中一个既古老又常新的论题,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价值.然而,囿于纯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局限,该研究难有突破.本文用比较法理论,置中华法系于世界法律格局中,并相对应于西方两大法系进行思考,对中华法系及其形成进行论述,提出了具有一定新意的见解中华法系是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为代表的东亚、东南亚一系列封建国家法律制度的统称.中华法系的形成是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法超出中国的范围而成为东亚、东南亚国家法律传统和法律系列的过程,其中,几乎没有武力征服或任何殖民扩张的因素,它与中国法文化优势的形成相一致,是唐律传播并影响开来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部规范立法活动的重要的宪法性法律,其编纂和颁布为立法法治奠定了基础,为将国家立法活动纳入法的轨道提供了先决条件。立法法编纂的背景及其历史动因在于提升立法法规范地位、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并适应全球化趋势。立法法编纂的成功与缺失同样明显,《立法法》颁布本身即为立法法编纂的最大成功;立法法制度与司法的协调性欠缺、立法法与宪法和相关组织法等法律渊源的协调性欠缺为其主要缺失。立法法编纂技术以及成文法自身的滞后性局限是《立法法》存在质量问题而受到批评的原因。  相似文献   
6.
邓小平法制思想与依法治国方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邓小平法制思想的精髓,它的科学内涵就是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指出的:“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相似文献   
7.
"遵循先例"是英美法系的一项基本的司法原则,它的存在是由其历史背景、民族性、自身司法价值及法官职业化特点等原因造成的."遵循先例"虽已经得到普遍的认同,但我国在借鉴"遵循先例"原则时,还应当结合国情加以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8.
利用工科优势培养复合型法学人才是西南交通大学新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它与传统模式的区别在于,构建以自然科学和工程基础为前提的知识框架,体现文理渗透.这不仅是理论上的一个探索,更是西南交通大学在法学教育改革中的一个尝试.  相似文献   
9.
国家司法考试进程中高等法学教育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由法律正式确认,并取得国家考试的地位,称国家司法考试。其实施,直接影响着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一方面,对高等法学教育起引领作用,有克服法学教育中一浅、二死、三无、四旧、五差等弊病之利;另一方面,也潜含成为高等法学教育指挥棒而牵制法学教育发展之弊。为此,应当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使高等法学教育与国家司法考试相衔接和相适应。  相似文献   
10.
学界对我国诉讼模式改革的研究 ,大多通过对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具体制度和操作的对比 ,来考察并思考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及其借鉴。本文则对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背景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分析。文章认为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应用有其特殊的法源环境———判例法 ,对它的借鉴并非只是单纯的司法制度中诉讼模式的简单移植 ,还应该营造与之相配套的法律环境 ,否则 ,难以更加有效的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