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1篇
  200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目前我国对道路交通工具的分类方法是以驱动力为划分标准而做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两分法,而电动自行车作为新式的交通工具,其物理性质介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对其法律属性的界定涉及到效率、安全等法律价值的博弈和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冲突,因此应突破传统的概念两分法模式,将电动自行车的性质界定为“准非机车”。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