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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婚后一直与公、婆共同生活。丈夫1985年病逝后我也未与公、婆分家,两老的生活起居均由我负责。去年公、婆相继去世,留下部分房屋和存款,在处分这部分财产时我爱人的兄、妹说:丈夫已去世,妻子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留下的财产。他们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吗?宋爱花宋爱花同志:你丈夫兄妹说你不能继承公、婆遗产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完全有权利与他们共同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你公、婆留下的财产。虽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和继承范围以及继承顺序是以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为前提的,但是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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