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1.
杨长海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6(1):127-134
冲突法所要解决的问题起因于法律制度的地域性,因此,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不但不会成为冲突法方法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发挥作用的障碍,反而会构成与冲突法有效连结以解决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理论基础。冲突法的意义在于司法管辖权与立法管辖权的分离,各司其职,协调地解决跨国纠纷。对于跨国知识产权案件,由相关国家行使立法管辖权,而由另一国家行使司法管辖权是国际社会共管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体现。 相似文献
2.
杨长海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1,(5):81-86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通过是传统文化由传统方法保护转变为特殊权利方法保护的例证,也为西藏传统文化保护提供了全新的范式。格萨尔、藏戏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西藏实施公约义务的有力实证。但应看到的是,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仍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和保护措施不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属不清的现实,因而,像《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样的地方性立法,不但是传承与发展西藏传统文化的自身需要,也符合创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法律架构的终极诉求。 相似文献
3.
杨长海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7,28(4):54-58
人类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迅速推进,全球性问题日益显现。经济全球化意味着各国间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关系愈加密切;在政治上努力建设一个长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主旋律。作为国际关系产物的国际法律制度,要努力适应国际关系的发展,越来越多地体现出和谐的法律理念。新的国际法律规制的构建,对于维护世界和平、实现共同繁荣、构建和谐的国际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杨长海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9(1):24-30
回顾知识产权国际化历程可以看出,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把仅适合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强加给了全世界.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谈判的角力场上发展中国家彰显其脆弱性.然而,事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只要发展中国家彼此之间加强合作,同时加强与发达国家的对话,不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秩序终将得到改变. 相似文献
5.
6.
区域贸易集团对WTO多边贸易体制形成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域主义”与“全球主义”并行发展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区域贸易集团的发展对WTO多边贸易体制的运行构成了严重挑战 ,如何维护和加强WTO多边贸易体制 ,促进WTO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集团架构良性互动 ,是实务界和理论界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从“区域主义”入手 ,分析当今区域贸易集团存在和发展的特征 ,指出区域贸易集团对WTO贸易体制的挑战 ,提出针对当今区域贸易集团的挑战 ,WTO应当采取的回应措施。 相似文献
7.
杨长海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26(1):30-35
知识产权国际公约自身不可避免的缺陷昭示了知识产权地域性原则延续的生命力。不同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差异性暗示着尊重国内政策选择权应该被看作创制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最基本的价值目标。此外,有关国际公约的一致同意的立法模式以及国际法律文件的解释与适用决定了知识产权地域性原则依然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8.
杨长海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5,26(2):71-73
本文试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类型、书面形式的解释以及合同形式要件作用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比较可见,当今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采取“不要式原则”。中国《合同法》也吸收了这一原则。然而中国政府对《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1条的保留依然没有撤回。本文作者对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