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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斯考伯在Scobleizer博客里公开他的“企业博客宣言”,理由有两个:第一,他用这份宣言提醒自己应该坚守的原则;其次,他将宣言公之于世以便读者能够回馈意见,因为他注意到愈来愈多博客自称是公司员工,而非独立个体。为了本书,他首度修订这份宣言,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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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三十年的政治生涯中,我实际上每天都这样或那样地接触到马克思.十九世纪有许多哲学家,特别是德国的哲学家,从康德到马克思、尼采,他们都有许多信徒.但是这并不能解释马克思影响的普遍.譬如说,费希特今天也有追随者,但是没有听说有谁是按照费希特的思想来制订政策的.而马克思的思想却仍然影响着千百万人,不仅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今天民主的西方把社会主义国家看作是政治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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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过去的20世纪所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为哲学的发展创造了机遇,各种流派应运而生,并相互争斗。斗争的结果如何呢?《美国哲学季刊》编辑雷谢尔执笔的这篇评论试图就这个问题作出回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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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不可能主張痛苦对被判死刑的人说来具有贖罪的价值。我們只能满足于这种说法:痛苦具有社会保护价值,那末我們整个刑罰制度就应建立在痛苦之上。事实刚相反,近年来我們一直企图在用刑时排除痛苦,使剥夺自由成为罪犯改造并重新做人的机会。过去执行死刑是一种丑恶的公开场面,使现众在心灵上有所儆戒,现在这已成为秘密而不可思议的仪式了。人們之所以要把被判死刑者的痛苦对公众隐藏起来,乃是因为这种痛苦不仅仅是残忍的,而且是无益的。当每一次我們提出证据,说明死刑是没有效用的和无益时,人們总是回答,废除死刑必致鼓励犯罪。当每一次我們証明,在废除死刑的那些国家犯罪事件并没有增加时,人們的答复总是在这些国家死刑已久不适用,結果遂予廢除。那一大群人虽不赞成死刑,但是仍然接受死刑而视为当然。几千年来,人們适用死刑,因为死刑已深入到我們的道德风尚中。以血还血的贖罪思想,极刑是社会和个人借以出怨气的信念都已根深蒂固。因此,我們必须依靠权力本身:立法权和行政权。行政权必須奉行一定的特赦政策,使死刑在我們国家成为廢而不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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