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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日起,经各地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7万名人民陪审员将正式上岗。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由各地人大常委会统一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标志着中国特色的陪审制度走向完善。相对于中国特色的外国陪审制度是个什么样?他们的陪审员又是谁任命的呢?看看一个普通的中国人在美国社区中被“不幸”选中,你大概就能多少知道些陪审员是怎么回事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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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修辞的民主功用在简易案件中得到了较好发挥,但对于疑难或重大的案件,尚未成熟的法律修辞因承受不起体制内外的种种压力而偏离民主坐标。昂贵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可在关键时刻肩负起民主的重任,但现实中的陪审员却只能在简易案件中"卖苦力",以至于成了司法民主的装饰品。应当尽快促成修辞民主与陪审民主的功能衔接,让二者分别在简易案件与疑难或重大的案件中发挥优势。在修辞中陪审,让语言贴近客观;在陪审中修辞,使制度回归民主。如此,司法民主在法律修辞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互补中突出重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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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军要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55-58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曾作为中国司法制度优良传统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之局限性也逐渐暴露,如陪审员素质偏低、陪而不审等现象已经导致人民陪审员制度名存实亡。为顺应专业技术分工细化和涉及专门问题案件日益增多的趋势,建立由各领域专家参与陪审的庭审制度势在必行,专家陪审制度可以充分利用专家陪审员在其专业领域方面的知识优势,从而更加高质高效地解决涉及专门问题的争讼案件,同时也可以更加有效地推进我国审判制度改革的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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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坤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41-46
中国实行四级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这种审级制度设置源于法律移植、历史传统、地缘环境以及认知理念等因素的考量。但是当下正在积极推行试点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强烈冲击了司法裁判生效过程的一元化特征,并对各级刑事审判机关的职能划分提出了挑战,进而影响刑事审级制度的设置。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司法改革的推进,中国刑事审级制度的设置应当进行调整,实现司法裁判生效过程的多元化,并重塑各级刑事审判机关的职能划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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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必须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只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司法权力监督机制,让人民走进司法、参与审判,才能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本文从司法审判第一线的基层人民法院着眼,对人民陪审员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探讨构建司法权力监督机制,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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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荣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26(2):25-26
陪审制度是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司法公正、民主的重要举措。产生了九个世纪的陪审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较短却充满波折。虽然陪审制度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但其存在的现实意义却不容忽视。事物总是不断的向前发展,陪审制度在不断的改革与完善中将发挥出其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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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相顺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48(3):7
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在强化职业化主审法官主导地位的同时,提出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的改革目标。比较日本、韩国的民众参与司法裁判的新制度,可知中、日、韩三国的制度改革虽然目标相近,但制度背景、制度内容及其取得的效果却有较大差异。如何平衡好司法专业性与民众参与之间的关系并确保专业性优先,是当前中国司法改革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参与审判并非普通民众参与司法活动的唯一形式,应当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形式和渠道,加强顶层设计,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提供专业知识和参与纠纷调解的作用。在今后的人民陪审制改革中要转换视角,弱化政治意义而强化司法功能,细化相应的程序实体规则,注意考虑司法审判相关主体与参与司法裁判民众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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