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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想突破口供是证据之王的传统法律思维,在我国建立起审查口供的原则势在必行。本文立足于本国的实际,合理借鉴国外的证据制度的经验,大胆地构建了在刑事诉讼中审查判断证据是否具有证据价值功能的五大原则,即相关性原则,法律真实性原则,程序合法性原则,人权性原则,补强性原则。  相似文献   
2.
非法口供的准确认定是非法口供排除的起点。能否准确地认定非法口供,直接决定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效果。根据现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程度相当性原则能够较好地解决非法证据排除过程中非法口供的认定问题,并且较为恰当地在惩罚犯罪和人权保障的价值中保持衡平。  相似文献   
3.
李欣 《东岳论丛》2007,(5):172-174
被告人口供对于公正和效率,秩序和自由等价值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必须通过合理的诉讼程序才能得以实现。如果不分有无被告人口供,一律适用同样的审理程序,则起不到案件繁简分流,节省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被告人翻供在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比较常见.翻供具有两重性,既可能是对原供真实犯罪的消极否认,企图逃避法律制裁,也可能是对原虚假犯罪供述的纠正.对被告人翻供案件证据认定的基本思路,应适用严格的证明标准和遵循证据采信的一般规则,围绕有无证据证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有无相反证据推翻指控的犯罪事实三个方面进行认定.开庭前的程序性审查应当重视证据的审查.庭审阶段应充分调动控辩双方法庭讯问、询问及举证、质证功能,正确认定证据.  相似文献   
5.
刑讯在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运作中本有其特殊的功能. "海通"以来,西人却以之为中律野蛮的重要表征.甲午、庚子以后,西潮的影响愈趋扩大,朝廷和读书人开始自认野蛮,倡导包括废刑讯在内的带根本性的法律改革.修律大臣和朝廷高层并非从维持社会治安的角度,而是从收回治外法权的视角去思考问题,骤然废止刑讯(只保留死罪可刑讯),将刑部、御史和督抚认为废刑讯将不利于审讯的谏言置之不理.结果废刑讯的谕旨实际得不到很好地执行,原来寄予厚望的西式审判厅之效果也不理想,反而导致讼狱积压、滥用非刑的恶果,于斯可见清季修律急于收回治外法权而不顾实际国情的特性.  相似文献   
6.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和新《刑事诉讼法》为非法口供的证明设定了"证据确实、充分"的最高证明标准。实践中,控方举证难以达到此标准,而法官又常常以低标准作出不排除证据的裁决。问题的核心并非法律对控方证明标准的过高要求,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任意性是非法口供证明标准难以落实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行为多在于录音录像与口供并用两种方式,两者证据属性相同,在应用中不仅会出现资源浪费现象,反而会干扰正常的工作运行,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对于笔录来说有着更好的效果,可作为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有效证据,因而应单独采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模式。  相似文献   
8.
9.
非法证据能否采纳为定案依据问题在诉讼法学界一直存在着激烈的论争,从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各国的具体做法截然不同。从非法证据的概念入手,在阐释英国、美国、法国和德国等国非法证据适用原则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我国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理论,认为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必须建立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制度,提出了建立非法口供、非法物证、非法衍生证据排除规则以及非法证据效力相关配套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的无罪辩解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也称口供。无罪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侦检机关有罪指控的申辩和解释,是口供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罪辩解具有证明案件的直接性、较强的主观性及对指控的抗辩性等特征,真实的无罪辩解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由于司法实践中,轻视无罪辩解、重视有罪供述的问题较突出,必须加强对无罪辩解的保护,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研究无罪辩解问题,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也是诉讼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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