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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秋季开学起向国家纳入招生计划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研究生一方面可以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生活的压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减轻生活压力。研究生将逐渐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另一个主要受益群体。但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家助学贷款覆盖面积小、形式单一等矛盾也逐渐凸显。一、我国研究生助学贷款的现状自1999年高等教育助学贷款全面推行以来,现阶段我国所推行的研究生助学贷款制度大多是沿用本科生助学贷款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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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民间借贷的规模不断壮大。发展并规范我国的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是非常必要的。中央人民银行在2008年分别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初拟了《放贷人条例》草案,以促进民间金融机构的阳光化,规范化。本文主要探讨了放贷人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对草案中一些规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同时借鉴了非吸收存款类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的国际经验,提出了可能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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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规模日益扩大,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无任何法律支持的地下交易,到如今相关政策出台,民间借贷走向光明.《放贷人条例》规定个人符合条件即可注册从事放贷业务是很大突破.这样的局面打破被银行垄断的信贷市场,缓解了中小型企业融资和“三农”经济发展问题,但试问有了法律的保护,民间借贷是否真能顺利发展?本文深入研究民间借贷现状以及盛行原因,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利弊,最后针对现阶段民间借贷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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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莹  雷兴虎 《江汉论坛》2014,(6):132-135
为加强对弱小借款人的保护、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管,新加坡于2008年通过了《放贷人法案》修正案,并在2010年对其进行了重新修订。该法案主要规定了放贷业务的领牌、运行、监管和诉讼等制度。我国放贷人法案尚未出台,调整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主要分散于各种层次的法律法规中。我国有必要借鉴新加坡《放贷人法案》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准入、运行、监管和退出四个方面建构民间借贷的立法体系,制定统一专门的法律,以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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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放贷人在中国长期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导致目前在法律规制上存在二阶困境。一方面是因为政策主导所致的初阶困境,表现为认定依据的金融政策化、认定标准的地方政策化、认定模式的刑事政策化,原因在于职业放贷人的概念缺乏共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把握失度和金融监管缺位;另一方面是因为定性偏差所致的次阶困境,表现为金融安全维护与公民权利保障的失衡、金融监管近期效率与金融发展长期利益的失重、民法调整违法行为与刑法惩处犯罪活动的失调,原因在于对职业放贷人是商个人重视不够、对职业放贷行为是商事行为认识不足、对职业放贷人与民间借贷出借人的区分不明。破解职业放贷法律规制的二阶困境,应当在正视职业放贷人价值的基础上实现法治化,并从直接和间接两个维度进行双重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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