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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少人认为,夫妻双方离异后,原配偶之间与婚姻有关的权利义务也随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其实,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时限内原配偶一方对另一方仍然享有某些民事权利,这些权利可不能轻易放弃.  相似文献   
2.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既反映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民法上的表现.它在民法中起着重要作用,被一些学者称为"帝王条款".这一称谓与其在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相称的.民法是权利法,民事权利是核心,是本位.作为民法"帝王条款"的诚实信用原则与民法在本位特征上是相冲突的.因此,全面、正确地认识这一原则对民法的研究和发展都是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3.
正2012年6月11日,有网友在华商论坛发帖称,陕西省安康市某政府非法拘禁一怀孕7个月的母亲,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将其肚中胎儿强制引产。之后,陕西省计生委称事件基本属实,该做法严重违反计生政策。因为我国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  相似文献   
4.
5.
国有环境资源作为国有资产的一种,当其受到污染破坏时,国家往往采取行政手段进行救济,民事救济手段被忽略。但是,行政手段不可能对国有环境资源提供完整的保护,民事救济是不可或缺的。为此,有必要深入探讨国有环境资源损害民事赔偿中的各种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6.
吴祖祥 《东岳论丛》2012,33(1):189-192
私主体在私人自治活动中的博弈能力不对等时,私人自主配置权利、私人自治和合意原则均不能保证私主体之间利益分配的实质性对等,权利控制是实现利益分配的实质性对等的必然要求.民法的发展证实了权利控制的客观存在,经济全球化呼唤全球范围内的权利控制法律机制的形成.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 ,少数民族公民不仅享有一般公民的基本权利 ,而且国家还特别强调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特别权利 ,即国家通过法律形式确认和赋予少数民族权利主体 ,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利益 ,包括针对少数民族公民在政治权利和民事权利方面的特别规定。新中国成立以来 ,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方针指导下 ,通过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选举法等一系列立法活动 ,各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权利得到了充分的确认和保障。并且还将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但是 ,对于少数民族公民的特别民事权利 ,其确切的含义及法律界线并不为大多数公民所认识…  相似文献   
8.
死者无人格权,但死者具有人格利益。为了维护社会利益和善良风俗,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也达成了共识。完善死者人格利益应在保护范围、行使主体、法律责任、免责事由及保护期限等方面给予立法规制。  相似文献   
9.
民事共有体刍议:非法人团体民事主体地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非法人团体的民事主体地位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对非法人团体的民事主体地位,必须区别对待,因为只有部分类型的团体符合民事主体资格认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标准,能够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而该类主体内部呈现共有关系形式,可以被称为民事共有体,它是独立于自然人、法人之外的第三类民事主体。民事共有体自身享有共有财产所有权,共有人享有他物权性质的共有权,二者并存于民事共有体之中;民事共有体的主要类型有合伙、信托和集体。  相似文献   
10.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抽象和具体的二重性.一为抽象的资格,一为具体的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限制仅仅指的是作为具体意义而言的权利.自然性质、法规和法人目的事业限制的是法人享有的具体权利范围.而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不应一概认定为无效或者有效.法律在权衡法人与善意第三人利益关系时,应侧重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以维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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