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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Z2)
通说认为,公司的股东权既是财产权也是身份权,具有双重属性。民事主体将其财产以某种形式加以聚合从而形成公司财产,其目的在于营利,公司经营情况与每个股东利益密切相关。一项好的关于决议的制度(包括效力评价机制、有效决议产生的程序机制等)对于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运营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厘清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性质便成为法律对其进行合理规制和制度设计的前提。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决议与法律行为的区别,在明确决议本质的前提下,对比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内涵并重点剖析法律行为与决议的异同,从而佐证决议并非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2.
刘敏 《高等函授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2):23-25
本文探讨了<公司法>第38条和第47条规定的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通过立法目的解释和法律文本解释,作者论证了这些职权的专属性以及职权条款的强行性,并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分析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界限. 相似文献
3.
张景峰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8(2):18-20
股东会临时会议召集的法定程序条件有 :发动条件、决定条件和举行条件。根据召集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法律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 ,应规定发动的事实依据 ,保障股东、监事提议权的实现 ,区别对待非依法召集的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4.
公司治理结构的历史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股东会中心主义、董事会中心主义,以及后董事会中心主义三个阶段,这是经济结构和历史传统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公司治理结构变迁的背后,是公司治理价值取向--公平与效率地位的变化.经过分析,我们发现公司治理结构的价值取向是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徘徊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公平与效率的地位是不同的.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历史预示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平衡将是公司治理制度的目标. 相似文献
5.
阳雪雅 《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3):60-63
对一人公司制度研究的人很多,但大多侧重于对一人公司的基础理论进行研究.对一人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从实证的角度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6.
公司少数派股东的保护实际上是如何对待滥用“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问题,而“表决权行使的内在限制”即在某些情况下否认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法律效果的制度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防止这种滥用。文章具体论述了滥用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理论基础、构成要件、判断标准和“表决权行使的内在限制”的制度针对滥用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几种特殊的诉讼,并提出了有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随着董事会地位的上升 ,如何确保股东会董事罢免权的行使已成为股东会与董事会制衡的关键 ,在此背景下 ,美国与日本在董事罢免的立法上呈现出了引人注目的一致性 ,都强调在立法上为股东会行使这一权力提供更宽松的条件与更充分的保障。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诸如股东大会中中小股东与特殊股股东利益保护不足、董事会丧失独立性且工作效率低、立法中对独立董事的规定缺失、监事会监管无力和对高级职员的义务与责任规定不明确等问题。为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应当健全中小股东与特殊股股东利益保护机制、提高董事会独立性与工作效率、完善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强化监事会的监管力度并明确规定公司高级职员的义务与责任。 相似文献
9.
<正>2005年6月,季某、姚某、张某、周某、陈某、柳某等六名股东共同出资200万元成立了一家奶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奶业公司”),其中:季某出资120万元,其他五名股东各出资16万元。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奶业公司首 相似文献
10.
王洁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Z1)
本文通过分析股东会的法律地位以及董事和董事会的法律地位,来探讨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利益制衡机制,提出我国公司立法应完善股东权的实现机制,强化董事义务的法律规定,以及在立法上要明确界定好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的权力。因为这是实现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制衡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原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