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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之"道"强调"无为"、"法自然"的原则,而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则强调"有"和"存在之物"的原则;老子明言"道"是不可言说的,而赫氏则明言"逻各斯"是可以言说的;老子主张对"道"的把握通过"体悟式"的认知方式,而赫氏则主张对"逻各斯"的把握主要走"分析式"之路.以当代的眼光看,老子之"道"与赫氏的"逻各斯"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两者之间的差异正好可以互为印证、互为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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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临近,作为一种补充性的养老模式,“以房养老”的模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年轻时贷款买房,到60岁临近退休时把房贷还清,然后把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等机构,这些机构根据房屋的估价每月支付给老人一定费用,使其晚年衣食无忧,直至终老。”这就是“以房养老”所描绘的美好图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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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修正案再审的功能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罗兆英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6(3):101-104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再审事由做了很大的修改,但还是存在不足。对于再审事由,应在坚持它的非正常救济程序功能和补充性原则的基础上,取消再审的实质性事由和兜底条款,补充限定再审的次数、当事人权利用尽和增设前置程序的规定,完善再审程序,实现我国的法律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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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生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9(3):96-99
1998年 7月 1 7日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赋予国际刑事法院补充管辖权 ,是国际社会在审视历史、权衡利弊之后所作出的理智选择。其目的是使未来国际刑事法院成为独立、公正、有效的国际司法机关 ,真正地发挥其补充作用 ,从而加强对侵略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等国际犯罪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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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是国际法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性意义的事件,意味着人类历史上首次出现了以个人为审判对象的常设性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事法院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主要原因是其管辖权的特殊性。这种管辖权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其管辖的对象是构成国际犯罪的个人。为了在追求全球正义和维护国家主权这两个价值目标之间达成平衡,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被定位为补充性、有限的自动性和有限的普遍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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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是国际法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性意义的事件,意味着人类历史上首次出现了以个人为审判对象的常设性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事法院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主要原因是其管辖权的特殊性.这种管辖权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其管辖的对象是构成国际犯罪的个人.为了在追求全球正义和维护国家主权这两个价值目标之间达成平衡,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被定位为补充性、有限的自动性和有限的普遍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