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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天性豪爽,很喜欢结交朋友,尤其喜欢和朋友一起开怀畅饮.一天晚上,朱先生跟朋友喝完酒之后,丝毫没有醉态,相约一起去唱歌.在KTV不到10分钟,朱先生突然浑身冒冷汗,昏倒在地.同行的朋友见状大吃一惊,赶紧将他送往医院急诊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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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运梁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4(2):79-82
醉酒所致精神障碍,是一个遍及世界各国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而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关于醉酒状态下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有的国家刑法没有对之做出专门规定,而是将其作为自愿(故意或过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的情形之一,规定不免除或减轻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有些国家对此作了专门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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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普定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5-49
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犯罪,包括醉酒驾驶机动车情形。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是醉酒驾车单独负刑事责任的重要理论依据。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犯罪构成重在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其中,醉酒驾车构成犯罪的主观心态是醉酒驾车肇事时这个特定时段的心态,行为人主观上应持有间接故意。醉酒驾车构成的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法律已经明确,但有失笼统,应随着实践的发展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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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琪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5):78-83
通说认为,中国大陆刑法对原因自由行为理论仅在刑法第18条第4款上涉及。立法上,该条款不分情况的“一刀切”模式不符合法理和情理。立法的不完善直接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错误的处理思路,司法实务人员倾向于直接引用该条款追究行为人的完全刑事责任。以醉酒犯罪为切入口来探讨原因自由行为,重点针对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借鉴域外关于自陷行为之立法例,探讨我国立法之困境,对其进行反思与完善,得出既适用于一般又考虑个别的“总则加分则”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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