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677篇
  免费   6篇
  国内免费   6篇
管理学   76篇
劳动科学   85篇
民族学   6篇
人才学   47篇
人口学   4篇
丛书文集   115篇
理论方法论   27篇
综合类   266篇
社会学   52篇
统计学   11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6篇
  2022年   5篇
  2021年   11篇
  2020年   3篇
  2019年   2篇
  2018年   5篇
  2017年   4篇
  2016年   12篇
  2015年   26篇
  2014年   63篇
  2013年   32篇
  2012年   46篇
  2011年   60篇
  2010年   45篇
  2009年   76篇
  2008年   67篇
  2007年   36篇
  2006年   34篇
  2005年   41篇
  2004年   30篇
  2003年   26篇
  2002年   23篇
  2001年   15篇
  2000年   11篇
  1999年   5篇
  1998年   1篇
  1996年   1篇
  1994年   1篇
  198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68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再审程序作为一种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救济程序 ,其对错误裁判的纠正是以破坏生效裁判的既判力为代价的 ,这就决定了对再审程序的启动必须规定严格的限制条件。我国再审程序存在制度性缺陷 ,应从宏观上完善我国的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有审级制度正处在尴尬的局面:一方面再审这一救济程序正异常地膨胀,且永无终止;另一方面审级制度自身设计欠科学,难以实现其功能。对审级制度基于的理念进行分析,并借鉴国外的审级结构,在此基础上提出以两审终审为基础,有条件的一审终审和三审终审相结合的审级制度,以期能重构我国的审级制度。  相似文献   
3.
企业破产给普通百姓带来损失 近来,美国一些知名大企业纷纷申请破产保护;先是能源供应商安然公司,后有大零售商凯马特,继而是环球电讯公司。破产过程的内幕新闻也成为媒体爆炒的热点。关于这些公司与美国政界的关系,由于信息尚未完全披露,人们还暂时说不清楚;关于这些企业的运作手法,因为牵连关系过多,财务报表过于复杂;一般人也看不明白。但从一般百姓的角度看,企业破产造成的损失却是简单而直白的:对劳动者来说,企业破产。将面临失业的危险;对普通投资者来说;破产企业股价暴跌,个人财富会缩水;对消费者来说,某些企业破…  相似文献   
4.
《国际人才交流》2002,(1):52-52
一、项目简介: 莱顿大学在荷兰排名第一,建于1575年。几个世纪以来,该校不断发展,保持着在国内和国际上高等教育及学术领域的领先地位。目前,莱顿大学是一所文理科综合大学,设有八个系:神学系、法律系、医学系、数学和自然科学系、文学系、社会科学系、哲学系、史前学和史前人类学系。该校有约5000名教职员工和16000名学生。在莱顿大学的历史上,曾有4名教授获得诺贝尔奖。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与荷兰莱顿大学签订的有关协议,将于2002年9月选派自哲在费生赴莱顿大学学习硕士和博士课程。选拔工作将由…  相似文献   
5.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人员身份申请学位,是我国学位授予工作的重大改革与创新,是开辟的一种采用多渠道地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途径,是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同等学力人员的资格认定、培养管理、论文答辩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6.
学术界有人主张废除法院主动启动刑事再审,这有悖于我国的文化传统,不利于高效地实现公正。对因审判行为不当导致的生效裁判错误,法院主动启动刑事再审纠错,应当视为一审、二审之诉效力的延伸与补救,是对诉权的监护,合于司法原理,独具特色而又科学。  相似文献   
7.
“夫妻共同债务”与 “连带债务”在债务发生原因和债务履行上存在差别,对其进行诉讼时,诉讼形式应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当债权人仅起诉名义举债人一方时,可能构成诉讼被告不适格。借鉴德日诉讼要件理论,法院可以对当事人适格问题进行“职权调查”,但所采用的诉讼资料应遵循“辩论主义”。在此基础之上,应明确法院的释明权适用情形,即通过对已经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进行释明来改变诉的不合法状态。若因法院在此审判阶段释明权适用不到位,而最终不合法的诉获得了无法顺利执行的实体判决,债权人想要获得圆满救济仅能依靠再审。  相似文献   
8.
白彦 《社会科学家》2007,(3):97-101
刑事再审程序作为法律救济的特别程序,其设计是否科学,直接关系着国家刑罚权实施的公正性以及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保护。然而,司法实践中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实施效果却未尽如人意,究其理论根源还在于其诉讼价值理念存在较大的缺陷。因此,本文着重从理论上阐明了再审程序与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的关系,具体分析了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价值理念之不足,进而提出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兼顾公正与效率,在公正的前提下实现最大的诉讼效益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9.
案情回顾 李某系某建筑土木工程公司职工,2007年11月入职并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前,李某要求公司将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直接以工资形式发给他.公司按李某要求将每月应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直接发给李某,没有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并在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中注明:如李某发生工伤事故,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的刑事再审司法实践表明,现行审判监督程序制度设计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比如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设计不合理,提起再审程序的事由与程序要求不具体,提起再审程序的时效及次数未做限制,等等。基于刑事诉讼程序一般原理以及利益衡量原则,结合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的现行刑事再审程序之问题和不足,改革和完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制度设计应坚持以下价值取向:努力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合理衡平,突出程序公正前提下兼顾实体公正,优先满足诉讼公正的同时不可偏废诉讼效率,坚持以法律事实支持司法裁判。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制度完善过程中,要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的申诉权的同时,取消法院刑事再审提起权;明确和具体界定刑事再审提起事由;限制刑事再审提起期间及次数;严格遵循"疑罪从无"原则,排除"疑罪从轻"裁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