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6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2.
印信是镌刻、印制在固定材质上,代表机关、组织或个人权力、职责的文字或标志。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性:一是法定性,只有依法成立的组织经过法定程序才能取得并合法使用;二是权威性,机关、组织的印信是其权威的象征;三是效用性,带有印信的文件在一定范围内会得到承认、执行,产生相应的管理和经济效用。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说,“印下有性命关天,印下有财产百万”。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对印信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或管理失范而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诈骗案、失密案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3.
当前纪检监察体制存在种种弊端,如何对其进行改革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也关系到"有限政府"是否能建好。通过对当前中国纪检监察系统内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对现有纪检监察体制进行改革,建立在中纪委领导下、地方各级党委书记负责的全国性纪委监察系统的垂直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4.
5.
本文从罗尔斯的程序正义论出发,提出中国行政程序法的理论基础是依法行政的观点,就中国行政程序法的改革方向,提出法制程序化的观点。 相似文献
6.
7.
近年来,在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当事人因为不了解、不注意或不以为然等原因没有走法定程序进行诉讼,结果被法院缺席判决、裁定按撤诉处理的例子屡见不鲜。这一状况,不仅给审判机关查明纠纷事实带来了诸多不便,也往往使消极对待诉讼的当事人陷入被动的境地,从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相似文献
8.
9.
10.
现如今,随着手机的普遍应用,手机短信似乎已成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人们不仅以短信互致问候,联络感情,还以短信订合同,确立担保关系。手机短信已经深入人们的经济和精神生活。在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以及性骚扰、侵犯名誉权等各类案件中,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正不断出现在法庭上。那么,以手机短信作为证据应注意些什么呢?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手机短信是一种证据形式,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手机短信与其他证据相…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