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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省部级领导调动又出现了一次高峰。在新近的调动中,涉及到湖南、黑龙江、贵州、重庆和交通部、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政府部门多位要员及地方高官展开新一波大规模调整,其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引人瞩目。在一年前的2004年底,同样出现了一次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干部人事调动的高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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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交通部推行干路国有政策,在短短两三年内即有别于清末而一举取得成功,此中因由,首要的因素是得益于交通部对局势的准确把握;而交通部有能力顺利推行干路国有政策,与该部关系至为密切的总统府秘书长、交通系首要梁士诒的影响巨大;此外,袁世凯与孙中山的作用不可低估.民初干路国有政策虽然取得了成功,可问题依然存在,主要集中体现为民股偿还中的尾欠问题.尾欠之外,交通部在自我定位方面也缺乏现代意识,以致干路国有政策难以彻底贯彻落实.总体看来,交通部所推行的干路国有政策符合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其中所存在的问题正是我们解释为什么民初经济发展中的不发展的钥匙.过去学界只重视、肯定民间实业,忽视政府视角,乃"商办情结"在作祟,以及革命史范式的制约,并不足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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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亚平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6):561-564
在近代中国铁路管理机构变迁过程中,邮传部(交通部、铁道部)与各铁路管理局(监督局)之间关系的变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鉴于以往学者对此研究不多,本文将以部、局关系变动为视角,对1886—1937年间中国铁路管理机构的变迁过程进行考察,认为部、局之间垂直隶属关系的确立,不仅为部、局、站(段)三级管理体制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而且对近代中国铁路运输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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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7,(2):57-64
从1913年江苏铁路、1914年浙江铁路收归国有开始,到1936年铁道部将苏浙路末期债务还清,前后持续二十余年。1920年平政院作出的裁决并未有效改变交通部归还苏浙路路债的困局,其中平政院自身执行力的不足以及军阀将路款挪作他用是主要原因。通过对1913至1936年苏浙铁路路债积欠案史实的还原梳理,在国家与社会互动视角下,力求以个案的形式展示北洋政府在权势羸弱情势之下无法履行法律债务的现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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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对民国初年我国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邮政局所建设方面,各邮局总数皆呈明显上升趋势,支局、邮政代办所和次要局所数目增加十分明显。第二,邮政线路规划方面,邮差线增长最快,航船线次之,铁路线即铁路里程数相对保持稳定。第三,邮政运具发展方面,车辆包括铁路邮用行车、邮用自行车,另有船舶及骡驼等形式,均有相当发展。总之,交通部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邮政事业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