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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产品的范畴较之国际产品责任立法过于狭隘,在明晰我国产品质量法与产品责任法所涉产品与国际相关产品立法中产品范围的界定的基础上,阐述我国产品质量法与产品责任法对产品范围的取舍。  相似文献   
2.
产品责任法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 ,总的趋势是向着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向前进 ,目前我国没有单独的产品责任立法 ,并且在内容上也还有一些问题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3.
强制性标准是生产者生产产品必须遵循的标准.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是指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导致伤害时,生产者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强制性标准与侵权诉讼标准各有千秋,而中国法院对强制性标准的盲目崇拜,使其赋予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较高的证据效力.法院对强制性标准的尊重实质上是对立法和司法权力的尊重,但这会导致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又致害时,受害人无法获得救济.中国法院应适当降低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的地位,使其既能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又能鼓励生产者研发新产品.  相似文献   
4.
美国产品责任法在长期的发展演进过程中,形成了将产品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警示缺陷三大类型的理论.警示缺陷是美国法中产品缺陷的主要类型之一.对于生产销售者在什么情形下应提供警示以及如何判断警示是否存在缺陷,其理论基础和制度规则与设计缺陷、制造缺陷都存在不同.在美国产品责任法下,产品警示包括产品的警告和使用指示.美国法主要是通过大量判例确立何种危险需要警示及何种危险不需要警示的相关规则,依此作为原被告进行诉辩的理由.决定一件产品的警示是否充分,最终要看警示能否足以影响人的行为,从而避免或减少危险.  相似文献   
5.
完善中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没有产品责任单行法,有关产品责任的法律规范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加以规定。尽管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已经于2000年进行了修改,但我国现行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产品适用的范围、产品缺陷的内涵、产品责任的主体范围等问题做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日本的产品责任法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产品责任法的颁布标志着日本政府从保护生产者、销售者利益向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转变。日本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决定了这一转变的完成,并且也决定了日本产品责任法所具有的特色。说明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借鉴和吸收国外的法律必须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有助于本国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产品责任法的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在简要介绍国际产品责任法发展概况和我国产品责任立法现状的基础上,对国内外(主要参照美国和欧洲)产品责任法的立法体制、基本概念、产品责任主体、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分析比较,并进一步提出重构我国产品责任法的主张和观点。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产品责任法体系的初步建立。本文考察了我国产品责任法的立法模式,剖析了我国产品责任法体系的内在结构,着重对我国产品责任法的基本原则、基本规则与基本概念进行了深入分析与评述。最后,指出了我国产品责任法体系的不尽完善之处,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体系的具体设想与建议。  相似文献   
9.
利用案例研究进行法学难点问题的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形式.本文试图通过对王英诉白酒标识应加警示标志案的个案分析,阐明我国产品责任法理论研究和课堂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合格产品的产品责任,即合格产品也可能存在产品缺陷,对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有关产品责任法 ,零星体现在其他法规中 ,还没有单独的产品责任法 ,这方面的立法、执法还不完善 ,因此 ,很有必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产品责任法。这就关系到“产品”的范围、产品“缺陷”的界定以及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等问题的认识与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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