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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菲利普·佩迪特提出了一种以整体论个人主义为哲学基础的新共和主义自由观。针对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他提出了第三种自由概念,一种完全摆脱权力约束的无支配自由概念,主张有干涉不一定是自由的丧失,无干涉自由不一定是真正的自由,只有无支配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无支配自由观为人们理解自由提供了新视角。但是,权力和权利具有对等性,无支配,则无权利。无支配自由以拒斥或丧失主权为代价,实际上是没有主权作为保障的自由。  相似文献   
2.
论辩式民主是菲利普·佩迪特在共和主义强劲复兴的背景下提出的一种新型民主观.这种民主观立基于共和主义的传统论辩资源,以无支配自由和公共利益为旨归,以“论辩”取代“自主”、“同意”、“聚合”等理念,突出民主的协商性、包容性和回应性,为重新审视自由与民主关系、化解古今之争提供了极富价值的独特视角,对克服民粹主义和自由主义民主弊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具有重要启示和意义.  相似文献   
3.
昆廷·斯金纳与菲利浦.佩迪特是当代著名的共和主义理论家。根据他们的观点,共和主义政治哲学的基础乃是一种独特的自由观。从这一立场出发,他们对其他学者(尤其是自由主义者)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作为自由主义领军人物的约翰.罗尔斯也受到了批判。在斯金纳看来,罗尔斯忽视了公民美德的作用和必要性,从而过分强调了人的自私倾向和包容这种倾向的制度设计,并进而支持一种对公民生活实施最少干预的国家。而在佩迪特看来,与共和主义的无支配自由观不同,罗尔斯持有的是一种消极的、无干涉的自由观。后者满足于实际干涉的阙如,而前者则要求能够抵御专断干涉的保障。然而,两人的批判均是建立在对罗尔斯著作的误读之上的,因此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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