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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新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6(1):160-162
我国古代的侠义小说和公案小说在鸦片战争前后合流,产生了侠义公案小说。本文对合流的原因作了探讨,指出读者审美心理的转变是侠义、公案小说合流的内在推动力,而清官和侠士在职责上的认同和职能上的互补则是侠义、公案小说合流的现实基础,内忧外患的社会环境则为侠义、公案小说的合流提供了一个历史契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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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有元一代文学的代表——元杂剧,为我们刻画了众多的人物形象,有正面的君子,也有反面的"小人"。元杂剧中的公案剧和爱情婚姻剧中的"小人"形象众多,贪官污吏,权势豪绅,地痞无赖,毒妇等等"小人"层出不穷,有贪财的、有贪色的、有贪权的,产生在元代社会大环境中的这些"小人"也必然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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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论述了三个相关层次的问题:程小青的<霍桑探案>和高罗佩的<大唐狄公案>是中国式的侦探小说和西方式的公案小说;他们这样创作是由于各自的文化、文学的"偏食"和"误读";"偏食"和"误读"是不同民族、国家文化、文学传播中的必然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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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湘华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8(1):71-73
清代白话公案小说中的鬼神因素,满足了文本的叙事需要,契合了特定时代大众的审美情趣,达到了娱目悦情的审美功效。小说用以神为戏的叙事态度,来迎合大众的审美娱乐心态;鬼神果报故事,体现抑恶扬善的大众审美价值取向和公案小说特有的伦理教化意义。清代白话公案小说中的鬼神因素表现了特定时代读者(听众)的文化接受心理,宣泄了群体社会成员普遍的情感,给大众提供了一个表现内心愤慨和娱乐情趣的机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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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人认识到对"自性"的发现就是存在的本质发现,禅宗用了种种说教方法,让人相信这个本质,以破除心灵的遮蔽.禅宗将直说、直显、机锋等说明方法结合起来,运用种种语言修辞形式,都在于开启自性或本质.其中"机锋"是解剖心灵症结的手术刀,"公案"是启人开悟的好教材,棒、喝、动作、形象等具体方法更以"别传"的形式打开了通向本质认识的方便门.从现代哲学的眼光看来,禅门的一切手段都在于消解主体的习惯性思维,消解语言的障碍,以期来到心灵自在状态而让"本质"自动呈现,在生存现实中直接实现真相观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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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梁漱溟"九天九地"说无意间引发一桩公案,激化了毛泽东与他之间沉积已久的矛盾。此案集中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知识分子独立思维与中国共产党及新政府政治战略理念难以相容的历史事实。文章以这桩公案的发展脉络为基本线索,试图通过梳理公案背后的历史渊源与现实局势之间微妙的反差,进而探讨新中国成立后知识分子实际地位形成的深层次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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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魂记》、《柳毅传》是唐传奇中的名篇,在两宋及其后的禅林中也广为流播,并以各自的关键情节"倩女离魂"、"柳毅传书"而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禅宗话头或公案,进而又产生了不少颂古之作。就两个话头公案的生成而言,前者与士大夫的参禅密切相关,后者则代表了下层信徒的悟道路径。至于颂古之作,大多属绕路说禅,即主要用遮诠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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