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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盛四化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2(3):17-20
由于公用企业的特殊性,反垄断法一直对公用企业不适用。但是,随着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公用企业受反垄断法的豁免已受到质疑。认为对公用企业无需得到反垄断的豁免,主张依据行为主义理论来对公用企业实行反垄断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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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企业改革与市场规制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用企业垄断经营是制约我国公用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消除市场准入限制,引入竞争机制是打破公用企业垄断的有效手段。市场规制法是深化、推进公用企业改革的重要保障。文章以此为切入点,论证了市场规制法在打破公用企业垄断,深化和推进公用企业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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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企业是指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这些经营涉及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企业自身又具有天然的优势地位,因此经营者一旦忽视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其侵权行为往往涉及面广后果严重,消费者反映必然较为强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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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管部门与市政公用企业的博弈分析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1
市政公用设施具有公共性、福利性、外部性、垄断性、超余性和秩序性的经济学特征. 政府
主管部门与市政公用企业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 模型分析的结论证明了: 计划经济体制下市
政公用企业享受的“先用后算、多用多补”的补贴政策是导致激励弱化、成本失控、政府负担加
重的根本原因; 改革初期的“补贴包干”政策在调动企业积极性、减轻政府负担方面取得了一定
的成效, 但是这种做法仅局限于对企业的放权让利, 还存在很多缺陷;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政
府主管部门与市政公用企业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完善激励机制, 可以最大限度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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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用企业经营目标的双重性,使得处于自然垄断地位的公用企业必然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价格垄断行为,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从而导致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性福利损失。要对公用事业价格垄断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就有必要科学界定公用企业的内涵和特征,建立统一价格管制机构,健全价格听证制度,构建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反价格垄断行为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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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邮政法》的修改被提上日程,社会上关于邮政专营强化还是取消的争论日趋激烈。为此试图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对此做出客观的分析,并就实行商业化改革的一些配套措施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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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企业社会责任论纲——基于法学的维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探讨企业社会责任应避免道德化.公用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具有特殊的社会地位.公用企业特殊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公用企业要承担不同于一般商事企业所应当承担的特殊类型的社会责任.公用企业特殊社会义务有必要视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与水平适时地转化为法律上的强制义务、倡导性和任意性要求,通过与企业内生自律和外源性助动实施路径形成相应的制度合力,从而使公用企业更好地承担其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9.
韩道友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4(1):61-64
本文对“公用企业”的概念加以法律界定,对公用企业形成垄断传统的原因及易于滥用其垄断地位加以阐释,并提出相应对策:其一,改革公用企业的政府管理体制,实行真正的政企分离;其二,导入竞争机制,实行分业经营;其三,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实行合理的价格管制;其四,建立有利于消费者的诉讼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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