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
<正>五百年前的明正德五年(1510年)8月25日,权倾一时的大太监刘瑾涉嫌造反被凌迟处死。按大明律法,凌迟者须剐3357刀,一刀剐下一片肉,刀刀不得触及要害。三日之内,犯人血肉模糊,渐渐不成人形,但不得咽气。因为是公开行刑,围观者甚众,其中很多人携金带银,是为了换取剐下的一片皮肉。这些人有的受过刘瑾的残 相似文献
2.
明初的李东阳历仕四朝,为官50年,身居宰辅之位19年,又在成化、弘治问主持文柄,确乎是当时政坛、文坛的泰斗人物。然因武宗继位之初宠信阉竖刘瑾,导致刘瑾专权四年有余,在此期问李东阳身为朝廷重臣,既未能及时铲除权奸,又未能及时急流勇退,于是有人指责他“依阿”刘瑾,有人指责他贪恋禄位,自然也有人为他呜不平。这样,关于李东阳的人品问题也就成了一桩讼案。实际上李东阳是个淡薄名利、为官清正、人品正直的士大夫。 相似文献
3.
郭瑞林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9(2):113-117
明初的李东阳历仕四朝,为官50年,身居宰辅之位19年,又在成化、弘治间主持文柄,确乎是当时政坛、文坛的泰斗人物。然因武宗继位之初宠信阉竖刘瑾,导致刘瑾专权四年有余,在此期间李东阳身为朝廷重臣,既未能及时铲除权奸,又未能及时急流勇退,于是有人指责他“依阿”刘瑾,有人指责他贪恋禄位,自然也有人为他鸣不平。这样,关于李东阳的人品问题也就成了一桩讼案。实际上李东阳是个淡薄名利、为官清正、人品正直的士大夫。 相似文献
4.
正德皇帝明武宗登基后,权柄操于大太监刘瑾之手。刘瑾索贿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他不仅仅操纵官吏任命来收受贿赂,也把持监察大权,如有不就范贿赂或巴结自己的,就会找个理由罢免或者罚款,甚至投进监狱。兵部尚书杨一清没有把刘瑾放眼里,因为向皇帝奏报请派大臣去督促将未完成的边墙修好,以抵御外敌,这本是一项有利于国家的国防大计,刘瑾让皇帝下诏停修边墙,将剩余的钱粮送回京师。并且还指使监察官弹劾杨一清,说他破冒边费。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他以国防项目为名,随便乱花钱。将杨一清投进锦衣卫监狱,幸亏大学士李东阳等人上表为杨尚书辩护,被… 相似文献
5.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67-73
李梦阳是明代"前七子"的代表人物,他率先提出文学复古口号,打破了明代以来雍容平和的台阁气象,对明代文学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明正德初年,太监刘瑾把持朝政,这一政治事件改变了李梦阳的人生命运,并波及到他的文学创作:李梦阳因弹劾刘瑾被贬官、入狱,诗歌创作亦从以鲜明色调为主的前期之作转变成了情感基调偏于灰暗阴森的狱中诗、感怀际遇诗。刘瑾专权对以李梦阳为首的"前七子"的文学复古运动也产生了影响:"前七子"的京师唱和被迫中断,社团成员转入他学,文学复古运动辉煌不再。研究李梦阳及其文学活动,不可不注意刘瑾事件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元代为朱熹学术独霸时代,为学风所驱,元代不少学者都以申述朱学为职志,刘瑾为其中重要代表.本文从其治诗代表作<诗传通释>入手,就刘瑾对朱熹诗经学的解经取向问题展开论述,并得出结论:刘瑾申述朱熹诗经学时遵循以羽翼为主、批判为辅的原则,虽对朱熹学术做了重要卫护,但其尚实精神未曾消亡. 相似文献
7.
李时秀 《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2(4):1-6
明代正德朝大宦官刘瑾掌权时期,对国家经济和政府财政干预颇多。干预盐政则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严惩不法权贵与不力盐官,以及添设巡盐御史、派遣专官监察地方盐政;刊引权收归北京,欲废除户口食盐钞,王府食盐折色改本色;整顿食盐运销与盐课征收;停送各边年例银,改场中纳银为边中纳粮。刘瑾败亡后这些举措被罢黜殆尽,反映了明中叶盐政弊端重重而亟须改变的时势。 相似文献
8.
本文首先考证了杨孟瑛的《浚复西湖录》并非伪书,而是流传有绪的可靠刻本。在此基础上,以数条确凿的史料,证明杨氏浚复杭州西湖是在正德元年,而非有的志书误记的正德三年。本文认为,杨孟瑛浚湖后因为请谢迁写了《杭州府修复西湖碑》,无意中卷入党争,得罪了当时专权的刘瑾;而浚湖采取的一些强硬措施得罪了地方豪强;再加正德四年浙江恰逢大灾而财政紧张,正好坐实了浚湖"滥用国帑"的口实,遂致罢官。 相似文献
9.
刘瑾创罚米法小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阿明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1(5):63-67
长期以来,明史研究者主要依据《明通鉴》所载,认为刘瑾于正德三年八月创罚米法。然稽之明清大量文献对此事的记载,与夏氏所载多有不合。本文通过对明清时期相关史料的爬梳分析,认为罚米法并非刘瑾于正德三年八月创设,而是刘瑾曲用、滥用了明代固有的赎刑制度中的“罚米赎罪条例”。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