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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炫 《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2):69-71
刘克庄在担任江东提刑时,被百姓称为良吏。透过刘克庄的书判,可以看到刘克庄对判官素质的思考,即一要廉政爱民;二要不能伤"朝廷之仁厚";三要具有法、理、情的通变之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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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玲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17-19
宋元话本到明代的白话公案小说,判官形象内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由被否定逐渐转向被肯定;在小说中位置由边缘逐渐向中心靠近;由神逐渐下降为人;与案件当事人逐渐合二为一。文章从社会环境、民众心理和创作主体这三个方面剖析了判官形象发生变化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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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学术界研究宇文融括户者颇多,已经累积了不少丰硕的成果,但很少有学者从组织体制的角度对这次括户进行深入考察。在括户期间,宇文融建立了一套以“判官出使制”为核心的新型组织体制,成为唐代财政体制演变的起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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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东辉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4(1):80-83
《易经》解卦的“解”通獬豸的“獬”,其代表的是上古传说的专司裁判的独角兽。解卦实际上是一则关于狩猎所得猎物归属权问题的神判筮例。解卦《象传》“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已经为我们揭示出解卦的獬豸神判的本质,解卦上六爻“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则说的是审判官对疑难案件通过射隼的天意神判的方式来裁决。《序卦传》“解者,缓也”和《彖传》“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均是对解卦义理的发挥,不代表解卦的原初本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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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鹿园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4,(1):32-38
邹绍先赴河南任租庸判官,因刘长卿、皇甫冉、张继赠诗送别而值得关注。邹绍先任官时间,学界考订不一,多不自洽处。根据赠诗题目中“陈留”“毗陵”“洪州”的位置关系,结合三诗的形制特点,知三首诗为三诗人同在毗陵所作。根据三诗内容典故,综合安史之乱以来尹子奇、史思明乱河南等史料及刘长卿、皇甫冉、张继交游轨迹,可考订邹绍先任官时间在乾元二年(758)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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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唐代尚书省四等官制的执行——以长官、通判官任职情况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四等官制即长官、通判官、判官和主典共同判署文案,是唐律规定的官府行政运行模式.唐前期,尚书省六部在某些时期,由于长官或通判官缺任,只有三官判案.唐后期,除户部外的五部文案处理情况墓本同于前期.唐代前后期行政运行模式没有实质改变,反映了唐宋变革之际,玄宗以后诸朝对前期制度改革的同时亦有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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