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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寿险公司利差损实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建强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8(1):73-7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寿险公司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壮大,保费收入、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承认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寿险公司发生的巨大利差损,因此,对产生利差损原因进行分析,并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样本,得出我国寿险业利差损的实证数值,对于认识我国寿险公司状况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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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尤其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实施,保险公司财务报告中所采用的准备金计量口径由审慎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计提标准向公允的责任准备金计提标准转变。这一转变使我国寿险业利差损问题再次成为焦点问题。文章以中国平安寿险1995~1999年间所承保的高利率保单为例,采用利源分析法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中国寿险业历史遗留保单利差损缺口约1300亿元,新准则的施行确实会使当年老保单的利差损缺口增加约20%,并可能造成企业每年间的经营业绩大幅波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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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平安保险为例,使用修正久期法和实际投资收益率法对平安的未实现利差损和已实现利差损分别进行计算。文章发现,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平安存在251亿的为实现利差损,但是这种利差损是一种浮亏,这种浮亏在未来是否会变为真正的利差损取决于平安未来的投资收益率,同时平安存在约43亿的已实现利差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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