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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刑事司法制度已推动审判方式的改革,借鉴和吸收了"当事人主义对抗性因素",强化了法庭审判时控辩双方举证、质证,但我国刑事审判在结案时间上时常有拖延的情况。我们把可能影响审判时间的因素分为"人的因素"、"案件因素"、"组织因素"等方面,通过分析影响刑事审判结案时间的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法院迅速审理的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2.
航空公司是否就“超售”情事向消费者履行提示与说明义务,从而决定航空公司的格式条款能否有效成为合同组成部分;告知义务的违反是否构成欺诈从而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航班运输合同项下违约责任的承担与《民用航空法》规定的“承运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无法避免的风险”所造成的责任免责的关系问题,是航空运输业与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通过分析现行法中的请求权基础,阐述不同合同义务违反类型下的权利救济,主张“超售特别补偿机制”作为最低标准,补偿机制衔接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3.
受领迟延制度是大陆法系一项传统的债法上的制度,我国民法虽然有相关规定,但也未形成系统的制度.受领行为的性质直接决定了受领迟延责任的定性,即迟延受领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包括我国法律中都没有明确规定受领行为的性质,透过学说和外国立法例的分析,受领实质上是债权人的权利,而在一般情况下,受领迟延系对权利的放弃,债权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意定或者法定情况下,若违反相关义务,债权人则要承担迟延责任.  相似文献   
4.
网络消费合同订立后履行过程中,由于经营者延迟履行,会导致消费者不能按时收到所购买的商品,造成了诸多不便。电子商务是远程交易,消费者不能实际接触货物,因此在认购商品并发出货款后,经常出现实际交付的商品与预期不一致的情形。在电子商务中还涉及到一个特殊的主体,即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尽管它并非真正的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但又是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方。因此,在经营者违约的情况下,涉及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以上这些问题可归纳为网络消费合同不适当履行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对此,我国法律应规定经营者及时处理信息的义务,确立适当的最长履行期限和冷却期,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地位、义务,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5.
周玉文 《老友》2014,(5):55-55
正编辑同志:去年年底,女儿花480元钱帮我在离家不远的一家健身房办理了一张健身卡。她看中的是这家健身房有一位健身指导教练是从一所高校刚退休的体育健身教练,对老年人的健身指导特别有经验也特别负责任,所以极力劝我到健身房去锻炼身体。事实也正是如此。这位60多岁的李教练认真指导来健身房的会员进行健身练习,还会根据每个人不同的身体状况有针  相似文献   
6.
案例1:因政策变动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能否解除购房合同【案情简介】2012年10月,小宋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与小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宋向小马购得商品房一套,总价300万元,其中70%即210万元以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在办理按揭贷款的过程中,银行通过审查,认为因小宋的收入过低,不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因此只能审批发放贷款180万元。小宋因无力支付剩余的30万元房款,便产生了放弃购买房屋的想法,无奈合同已经签订,小马又拒绝解除合同,因此只能以情事变更为由,诉请法院解除合同。【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抵押贷款政策的变化,属于  相似文献   
7.
承揽工作物的受领,在中国台湾地区由于"民法"没有认为是定作人的义务,在"政府采购法"上虽然有规定,却因为契约约定将受领与验收画同等号,常有定作人迟迟不办理验收情况.又欠缺德国民法及VOB/B第12条第2项,承揽人得请求定作人就部分完成之工作,分别受领之约定,使承揽人暴置于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从比较法的角度,讨论德国、瑞士及FIDIC新红皮书之规定,作为解决困境之参考.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法律当中没有对债权人迟延的问题进行规定,而在理论研究借鉴德国法时,几乎都会提出受领是不是或者应不应当是债权人的义务这一问题。这反映出国内学者对义务与负担理解的粗糙以及对德国法中债权人制度的全貌(特别是债法总则的规定与分则规定的关系)缺乏了解。针对国内学术界对德国法这一制度的误读及其原因,我们有必要全面而详细地阐释这一制度的内容及其相应的立法原旨。作为一个完整的制度,德国《民法典》中债权人迟延的规定历经百年而几乎未被修改,这也显示出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其内容和逻辑思维方式是我们制定中国《民法典》时值得借鉴的。  相似文献   
9.
自明治维新后,日本审理方式的改革一直紧随德国,换言之,在审理构造上一直采用口头辩论的一体性。二战以后,日本民事审理方式则深受美国法的影响,在审理构造上倾向于打破口头辩论的一体性,并为此设立了辩论准备程序。而口头审理方式的历史变迁正向我们揭示了这一发展流变的进程。  相似文献   
10.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确立了对赌协议从效力管控到履行规制的裁判思路,然而在债权人保护视域下,该裁判思路中涉及可履行性的适用却存在一定的错位。因此,文章从当前裁判对于对赌回购履行性的认识不足、对赌回购可用资金来源的规定缺失以及《纪要》关于对赌回购要求的减资程序不足等方面来分析其存在的问题,进而在民法典《合同编》及债权人保护原则下对可履行问题、回购资金来源规制的可行制度以及正确适用减资程序等方面提出关于对赌回购可履行性在司法和公司内部治理中的完善路径,以期待能够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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