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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信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3(2):83-86
票据背书连续即背书形式之连续,是指背书形式合法且依据背书日期之时序可以对相关主体作同一性认定。转让背书与非转让背书同时存在并不必然导致背书连续性遭到破坏,而应该对两种背书分别作具体分析;存在空白背书的情形下,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背书是否连续取决于相关权利人最终对空白背书的补记情况;背书涂销不影响票据背书连续性。持票人凭借背书连续证明并且行使自己的票据权利,当背书不连续时,即以取得票据之合法途径证明并行使自己的票据权利。 相似文献
2.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5):84-94
当下我国司法承载着重要的社会治理功能。随着以风险社会为代表的现代性危机的到来,司法究竟如何应对已是无法绕开的话题。我国司法以平息纠纷为现实导向,以追求正义为价值目标,但是这二者都缺乏对全社会层面风险因素的考量。而司法所具备的程序正义和判决说理等特征使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风险治理功能,也有道德上的合法性。基于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司法环节的风险治理功能,未来应当在运用司法政策提高法官风险预防意识,厘清法院和风险规制机关的关系,充分激励风险诉讼等方面做出改变。 相似文献
3.
4.
5.
杨鸿雁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57-60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与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书在尾部交待上诉权的程式化语句中存在着差异 ,两种表达各有优劣 ,为此建议改进其中不科学之处 ,使司法文书格式更趋于完善 相似文献
6.
7.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2):38-38
刘明祥在《清华法学》2007年第4期上撰文指出,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一类案件,行为人拾得他人信用卡及密码、或者猜出密码后,在ATM机上取走了大量现金。对这种行为应如何定性,目前存在较大争议。作者认为,用拾得的他人信用卡在ATM机上取走大量现金的行为,既不能定盗窃罪,也不能定侵占罪,而应该定信用卡诈骗罪。以“机器不可能被骗”作为否定信用卡诈骗罪成立的理由不可靠。用拾得的信用卡在ATM机上取款,如同拾得他人的钥匙后用钥匙开门取走财物的观点,不符合客观事实。拾得信用卡并不等于拾得了信用卡上记载的现金,而信用卡本身也不能成为侵占罪的对象。 相似文献
8.
吕途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35-38
司法领域里的腐败危害严重。产生司法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性缺陷 ,主要表现在司法权地方化、行政化 ,地方人大、地方党委监督和领导的畸形化 ,司法的非专业化等。遏制司法腐败 ,应结合我国国情 ,分阶段地进行司法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9.
徐澜波 《社会观察(上海)》2005,(1):24-25
关于法院的调查权与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和秘密权之间究竟何者优先的问题,司法实践部门和法学界争议颇大。徐澜波和陈红的两篇文章就分别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在此一并刊发,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10.
法治是法律之治,法律之治是以司法活动为中心而展开的,没有完善的司法就没有良好的法治。司法活动的主体实际上是法律共同体,司法改革成功与否,关键看是否能够建构中国的法律共同体并使之成为司法的决定性力量。中国的国情决定法律共同体建构的中坚力量是法学家,司法改革应使法学家阶层成为法治的中心。司法改革为法律共同体的建立提供了契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