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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吴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无锡“吴文化”的渊源与发展
吴文化即吴地、吴人的传承文化。吴地,一般说来即是以太湖流域为核心、包含西至南京,北至扬州、淮阴一线以南地区,东合上海,南括浙西地区。若以吴语的流传范围来说,则南可至浙江温州、永嘉之地,东至上海,北含南通至扬州以东沿江一百里宽的狭长带,西至镇江丹阳的交界处。吴文化就是指吴地人民在数千年社会实践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也即是吴人的文明。其核心是指吴地人的精神风貌、观念意识、心理态势和人格风范以及价值观念、传统风俗习惯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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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革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9(3):40-49
通过对太湖地区传统水利生态的一些基本规律的认识,诸如太湖与三江一体化,活水周流等,分析了水生态文明结构的长期稳定性,及其水文生态结构的长期承传性。新时代下基本生态水文结构所形成的水环境问题,仍可以从古代的水利生态结构中寻求解决之路。许多现代水利工程所产生的问题,仍可以从古代的经验中得到解决。水污染的解决,景观水面的增加,古代的活水周流经验可以直接应用。传统文人所重视的水文景观,需要在现代社会承传并推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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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补偿是利用经济手段对流域生态的外部性进行矫正的一种手段。政府强干预型与市场主导型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都各有优缺点。当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存在法律机制尚不完善,水资源的产权模糊,补偿主体不明确,补偿方式单一,公民参与渠道不畅等困境。为构建高效的跨行政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必须制定专门性的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自主性,健全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体系;既要在近期充分发挥政府在流域生态补偿中的主导作用,又要在远期着眼于建立市场手段为主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拓宽公众参与途径,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以及公众参与的经济激励机制,以提升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认可度与制度效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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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湖海是否清澈不仅是环境保护成就的反映,更是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云南大理有一句话:"洱海清,大理兴."推而广之,当江河湖海恢复清澈之时,也就是中国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之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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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IPAT模型及对数平均迪氏指数(LMDI)分解法构建了包括人口规模、城镇化水平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强度等人口因素在内的水资源消耗驱动因素模型,该模型从人口、经济角度全面探讨了水资源消耗的驱动因素并作了系统的量化。运用该模型研究太湖流域水资源消耗变化的驱动因素,分析结果表明:经济规模是影响太湖流域用水变化的主导因素;产业结构和产业用水强度对水资源消耗的增加起到抑制作用,并且产业用水强度对水资源消耗增长的抑制效应大于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对水资源消耗的增长具有显著影响;城镇化水平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强度的历史驱动贡献率相对较小,但驱动力巨大,应予以足够重视。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以及降低单位GDP耗水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能够有效降低太湖流域水资源消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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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根福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36-41
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太湖流域各级政府和民众为抵御洪涝灾害,在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进行了联圩并圩,至70年代中后期,联圩工程由低洼地区向半高田地区全面推开。这一时期的联圩并圩不同于80年代后的标准化圩区建设,而具有粗放性的特点,对生态和社会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积极方面看,联圩内抵制洪水的能力有所增强、农作物产量明显提高;从消极方面看,太湖流域水系蓄泄能力总体下降,水域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部分联圩因施工质量低下和其他原因存在安全隐患,各种水利纠纷与矛盾屡有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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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2)
从江苏省太湖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政策和生态补偿政策中提取水环境政策的影响因素,运用相关性分析方法分析政策、气候和水质之间的关系,并运用逐步回归分析方法分析政策、气候和水质之间的因果关系。实证分析发现:(1)政策对水质的影响差异显著。工业污染源防治政策对Ⅰ~Ⅲ类水质占比、Ⅳ类水质占比和Ⅴ类水质占比影响显著,生态补偿政策对Ⅳ类水质占比、劣Ⅴ类水质占比和水质总分影响显著,农业污染源防治政策和生活污染源防治政策对水质的影响不显著。(2)气温和降水量对水质的影响差异显著。气温对Ⅰ~Ⅲ类水质占比、Ⅳ类水质占比、Ⅴ类水质占比、劣Ⅴ类水质占比和水质总分的影响均不显著;降水量在99%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Ⅴ类水质占比。据此,提出推进工业污染源防治、完善水污染防治的生态补偿、发展城市清洁和绿色农业等对策,以期进一步改善太湖流域水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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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长三角跨行政区水污染防治合作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长三角地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污染问题已经一再敲响警钟。据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公布的《太湖流域省界水体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显示,2000年12月,即“九五”末,沪、苏、浙省界河流20个监测断面中,Ⅱ类和Ⅲ类水占35%,超标率为65%,其中V类和劣V类水为50%;到了2005年10月,沪、苏、浙省界河流21个监测断面中,Ⅲ类水只占14·3%,超标率为85·7%,其中V类水和劣V类水占52·4%。“十五”末与“九五”末相比,太湖流域水质不是好转了,而是继续恶化了。造成这种严峻局面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跨行政区水污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