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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子承父分"和"兄弟均分"是宋代财产继承的基本原则,非户绝之家的女子除可获得适量"嫁资"外,一般别无财产继承权。面对复杂繁多的民事财产诉讼,宋代司法强调兼顾"法理"和"人情"。在父母双亡,女招赘主管家政,而子孤幼,或原已招赘婿继承家业,父死后,母又别立继养子的情况下,实施"女合得男之半"的继承法。如无亲生子而有养子,在不影响"子承父分"的前提下,也可参照遗嘱继承法,使在室女获得部分遗产作为嫁妆。  相似文献   
2.
从男性的眼里看女性守贞,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男性对于性的认识和态度,以及对性别平等的认识和男性觉悟的程度。当代大学男生对婚前性的严厉与包容并存,性别歧视依然存在,但性别公平意识在不断增强,部分男性觉悟到了父权文化和体制对女性的伤害。  相似文献   
3.
史学界对底层天主教徒,尤其是女教徒研究极为欠缺,杜氏书信的发现为我们考察19世纪天主教及教会教育提供了一份难得的原始文献。分析杜氏书信的文本,可以了解中国乡村女教徒对天主教概念和词语的运用,以及宗教话语在其性别表达与身份认同中的作用。通过分析"宗教崇拜"和私人情感表达的借用与错位,可以揭示宗教话语在传授过程中被普通信众内化、挪用、再创造的过程。杜氏书信还体现了一种对教义文书的刻意模仿,信仰以宗教话语的形式成为女教徒书写与情感表达的工具,教义灌输也为她们形成和表达自己的宗教及性别身份提供了方式和途径。对杜氏书信的研究,有助于考察19世纪中晚期天主教如何进入中国本土社会,如何影响并改变普通中国教徒的信仰、情感及个体表达。  相似文献   
4.
5.
室女守贞,是指那些或者为死去的未婚夫守贞,或者为孝养父母弟妹而终身不嫁,因此获得旌表的未婚女性。在明清时期,人们常把这样的女性称为贞女。清代室女守贞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为未婚夫守节、赡养父母外,对于其中的很多人来说,促成她们积极选择守贞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正是婚姻本身:一方面,女性认为从一而终则是一种值得追求的道德境界;另一方面,女性对于婚姻的失望,宁愿逃避现实婚姻,也是促使她们成为贞女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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