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
田志光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92-99
北宋元丰改制以前,宋廷以"中书门下"作为宰相机构,即中央政府,主管全国的民政事务,与主管军政的枢密院,号称"二府"。"中书门下"以同平章事和参知政事为正副长官,在国家政务决策与运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宋朝政令颁行制度的建立与不断规范,中书宰辅的权力得到制约,然而,由于宰辅员任、个性、工作态度及与皇帝亲疏关系的不同,某些宰辅不断突破制度约束,在制敕文书的起草、颁降过程中试图掌握主动权,并直接运用堂帖、札子等处理政务,以此扩充中书宰辅的权力及影响。这些因素决定了政令运行的实际曲线。 相似文献
2.
3.
4.
胡丹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4(2):90-95
《明史·宰辅年表》是"二十四史"之一《明史》的四表之一。该表以《明史稿·宰辅年表》为底本,并参据明朝"国史"《明实录》编写而成。由于缺乏对史料的辨析及必要的考证,该表较为粗疏,质量并不高。而由该表的编写,可窥见《明史》修纂取向的变化,及其在清代学术风尚变迁中的特殊地位。 相似文献
5.
宰辅作为宋代政治地位最高的文人群体,受政治位置的影响,他们在写词时展现出大致相同的创作倾向,并在词的诗化、雅化等问题上发挥了独特作用.在历时性的发展进程中,宰辅词人通过交游唱和形成一个个小型唱和群落,与主流词坛的创作倾向或保持一致,或存在疏离,或作为其有益补充,直接或间接地对词史的发展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6.
荆鹏超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1,39(1):167-168
本文通过考证,辨正了《宋史宰辅表考证·辨误篇》对绍兴十四年二月楼炤除签书枢密院事、绍兴二十一年十一月巫伋以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以及《补遗篇》对建炎四年刘珏罢免权知三省枢密院事的三处考证错误. 相似文献
7.
唐春生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57-64
北宋时期,翰林学士典掌三司使、开封府的情况较为习见,这是帝王任用亲近以掌控要害部门,强化皇权的表现,同时也是帝王考察他们吏干能力的好机会。他们中的不少人在经过省府部门的锻炼后便出任宰辅,不过这一过程有快有慢。也有相当部分典掌省府的翰林学士没有位登宰辅,除了自身能力、身体之类的因素外,得罪帝王、权臣是其中重要的原因。此外,知领省府的翰林学士是不用草拟诏制的。 相似文献
8.
北宋作为贵族政治的没落时期 ,其最高级官员宰辅的家庭出身呈多元化趋向。一方面虽然中央官员的后代所占比例仍较大 ,但出身社会中下层者也开始占据高位 ;另一方面 ,宰辅的入仕途径则愈益集中于进士科。析其缘由 ,约与北宋实行重文轻武政策 ,并以较为完善的科举制迫使官宦子弟遵循一定的入仕模式相关。是制度、社会与士人的良性互动使北宋高级官员家庭出身的相对平民化有了可能。 相似文献
1